第九十四章 答复 (第2/3页)
家四口灭门,你可认罪?”
那韩五这才如梦初醒,忙叫唤:“我无罪!我无罪!杀人的是解冤仇,是解冤仇!”
华老或说判官并不理会。
“带人证。”
阴差又从另一面雾墙带出名女子,那女子一见着韩五,霎时面涌青黑,双目尽赤,要扑上去将他撕成碎块,可惜被鬼差阻拦,只能凄声嘶吼:“是他,是他杀了我,是他杀了我儿,是他杀了我女,就是他!”
而韩五早骇得闭上眼睛,嘴里反复念叨。
“无罪,无罪。”
判官依旧不理会。
“是非曲直,孽镜台前走一遭,便见分晓。”
差人揭开台下红绸,露出一方石台,台上一面大铜镜。
镜子照住韩五及周陈氏,镜面便似蒙上雾水朦胧起来,接着,雾气游走变化,显出一个昏暗的房间里,一个身影挥刀砍杀老弱妇孺,最后小心掌起灯烛,在墙上留下“解冤仇”三个血字,慌张回头时露出真容,正是韩五!
韩五一下被扼住了嗓子,周陈氏也褪下厉相,低低哭泣。
“罪证确凿,不容抵赖。”
“韩五以奸淫之心而灭人满门,可谓丧尽天良,罪不容赦。依《麻衣律》,当斩。”
文判回头躬身。
“请府君裁决。”
李长安或说城隍,取来一枚令牌,不急着投下。
“父老乡亲已尽得个中详情,以诸位看来……”
城隍望向对面芸芸看客。
“罪当如何?”
人们闻言一齐怔住,还真问咱们该怎么判?一时人群静默,相顾无言。
直到那周陈氏幽幽转过身来,惨白的脸儿上淌着两行细细的血泪,哪个见了不心生哀怜?
人群里,一个声音迟疑响起。
“该杀。”
又一个声音坚定了些。
“该杀。”
再一个声音斩钉截铁。
“该杀!”
每一句“该杀”都叫韩五身躯颤上一颤,当城隍投下令牌,他已吓得手足无力,鬼差把他架到场边,先叫一个目盲老人在他脸上摸索一阵,再拖到崖边一方青石旁,把他脖颈粗暴地摁在石槽上,旁边站着一个刽子手和一个书吏。
书吏问他。
“可有遗言。”
韩五眼泪鼻涕刷地冲了出来,哭着喊着什么上有老下有小,什么诚心悔过,什么可为周家建阴庙日日祭拜……
书吏于是在竹片上记下。
“普济坊韩五,乞活。”
刽子手手起刀落。
人头滚落悬崖,浪花一卷,了无痕迹。
那目盲老人实是一个捻魂鬼。捻魂者,不是种类,而是职业。因十三家的规矩,人鬼殊途,死后不得随意与亲友相见,但同处一城,难免有撞见的时候,于是就出现了专门帮死人改换容貌的手艺鬼。老人熟能生巧,人头刚落,他已用陶土捏出一个新脑袋,接在了无头尸上,鬼差上来,把竹片插在颈后,拖到一旁的板车上,以后好将尸体还给亲属。
这边砍完脑袋,那边高台已流水也似的快速审判了好几个犯人,均是罪证确凿,纵有呼冤喊曲的,拉到孽镜台一照便不容狡辩。当然,这孽镜台其实也不是真的,只是寻常石台铜镜,借犯人心神震怖,勾出一缕念头,以幻术显化而已。
因城隍判决一律用重典,难免斩多杖少,犯人受“斩”者魂飞魄散,受“杖”者则喜出望外,一旁领板子“啪啪”打在屁股上,都恨不得哼个小曲儿助兴。
场上人群也渐渐参与进来,从单纯的看客变为陪审。
台下。
又一个犯人被拖了上来。
牛六一下瞪大了眼睛,这不是李朋飞李庙祝么?这两天有泼皮寻他,以李朋飞的名义叫他加入什么粪行,他惯不爱掺和烧香结社之事,又隐约听闻粪行暗里有同城隍别苗头的意思,当时便婉拒了,事后遭了同行排挤、泼皮欺压,正考虑是否屈从,没想这李大爷先一步上了法场。
他的罪名不算大,尽是偷窃抢夺寻衅诈骗之类,重罪没有,小罪大堆,可谓模范泼皮。
判官也只罚他,杖三十,罚役五年。
城隍照例询问,牛六旁边那老头子,几次参与下来,本已亢奋到顶门微红,今儿看到熟人,却反倒犹豫起来。
“‘杖三十’没得说,那泼皮活该挨打。可罚役,却是遣去修海塘,哪儿是人干的活?五年下来,怕也离死不远了。他凭粪要钱,固然可恶,却也不过五文,都是一个坊的邻居……”
旁边一个年轻人却笑他。
“老丈,你把泼皮当邻居,泼皮可没把你当邻居。何况岂止五文,你算错账了。”
今夜此地半梦半真,所以在场之人都大抛下了平日的身份隔阂互相攀谈、讨论,年轻人叫陆景卿,听名字也晓得是个能写会算的。
“泼皮讹诈又不是一锤子买卖,是天天讨,日日要。一天五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是一千八百二十五文,老丈看来精神矍铄,至少还能活十年,十年便是一万八千二百五十文。所以么,他哪儿是要你五文,是要你一万八千二百五十文!”
老头听得胡子直颤。
犹豫尽去。
“该打!”咬牙切齿,“该罚!”
牛六在旁咂舌不已,还是读书人厉害,用舌头也能杀人。
年轻人又道:“看他年轻力壮,熬过苦役出来,或能再掌管粪行三十年,老丈纵是仙去,儿子孙子还得给他交钱,如此便不是十年,而是三十年,该是五万四千七百五十文!”
这数字似火炭烧得老头顶门通红。
“该打……不!该杀。”
振臂高呼。
“该杀!”
感染得周遭一众陪审响应,“杀”声一片。
城隍从善如流。
“斩。”
鬼差把那李朋飞脖子摁在石槽上,不大不小,刚刚好,正是他白日所凿。他人还迷糊,一时只觉后悔,后悔自己打凿太粗心,石棱磨得脖子疼。
疼?!
书吏问:“可有遗言。”
他悚然惊醒,晓得非梦是真,“哇”的一声,鼻涕眼泪齐涌,说不出一句囫囵话。
书吏记:悔甚,哽咽不能言。
笔与刀一并落下。
伴着人头落地,什么认干亲,什么捐香火,都已无用。魂魄随着人头坠入海中化为番客,为波涛所缚,永世挣扎再难上岸。
……
牛六不像其他人那样兴致勃勃,反而有些百无聊赖,他不理解周遭的狂热,人是城隍要杀,罚是城隍要罚,你我不过是跟着吆喝激动作甚?
直到。
一个深深刻在脑中的面孔被押到台下。
他一下红了眼睛。
“天姥坊余七,蛊惑愚信,以妖法害人,自称‘保婴菩萨’,夺人子女魂魄二百八十九,以邪术寄生人胎,轻则讹财,重则杀人……”
城隍照例垂问。
“杀!”
牛六怒吼中带着哭腔。
“该杀!!”
“斩。”
所谓“保婴菩萨”被摁在石槽,铜虎手捧大刀亲自动手,问他遗言,他拼命嚷嚷着“不服”,夺人魂魄,寄人胎盘,又岂是他一个毛神能办完的?坊中里正、鬼头乃至神将,哪个没有参与,凭啥只杀他一个?!
书吏便记,临死,供同党某某。
他眼见无用,又改口大叫“不公”,人死尚可为鬼,可他已是死人,武判大刀一落,他就得魂飞魄散。
一种刑罚,怎能有两个后果?
他说得确实没错。
可城隍今儿开公审大会,就是来杀人。
铜虎手起刀落。
将他的聒噪与魂魄一并斩断。
…………
随着一颗颗头颅滚落大海。
场中气氛愈发热烈。
文判回头询以目光。
城隍点头。
是时候了。
雾中拉出新的案犯,这一次,竟由黑烟儿与剑伯亲自押送。
甫一露面,人群炸开般的轰然。
尽管那囚犯被法绳困住手脚,被铁钩穿了琵琶骨,看来狼狈万分不复往日威风,但陪审们还是第一时间把它认了出来。
捷疾使者,飞天夜叉!
“兹有夜叉鬼,自身毒国而来,投入窟窿城为鬼王爪牙,设所谓利刃司,以索拿奢于己而吝于神之人投入利刃狱为名,行抢夺之实,供虐杀之乐……”
“带人证。”
台下带来个缺了一条腿、烂了半张脸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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