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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初出茅庐 第四十二章附庸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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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初出茅庐 第四十二章附庸之城 (第3/3页)

日的租金,陈浩拿到了掌控那小院外防御法阵的玉符。

    “陈道友,此物关乎重大,请务必妥善保管。”交接玉符时,小厮神色郑重地告诫道,“此乃开启并控制您洞府外大阵的唯一钥匙,是定制而成,绝无复制可能。若是不幸遗失……”

    他顿了顿,语气带着明显的劝诫:“那可就麻烦大了!唯有请精通阵道的大师,花费巨资彻底拆除现有的法阵,再重新布置一套。”

    “这费用嘛……可不是个小数目,将全数由洞府租客承担。若力不能及……”

    小厮眼神瞟向契约中关于“违约补偿”的条款,其中“强制矿役”几个字份外刺眼。

    陈浩心中一凛,不由得对这不过巴掌大小、温润却略显沉重的玉符,多了几分的谨慎。

    虽然丢了它代价可怕,但这种机制,也确确实实给予了他一种外人绝无可能闯入的安全感。

    修真问道,谁人不愿自己的闭关之地固若金汤、密不透风?

    这机制,比一把简单的凡人钥匙,可要稳妥多了。

    接着,小厮又交付给陈浩一枚记录着详细规章的玉简。

    神识一扫,内容了然于胸。

    其中一条倒是让陈浩有些哭笑不得:驼峰山范围内自然生长的灵草,以及那些在山林间悠闲散步的青羽鸡,皆为聚灵仙居所有,租客严禁采摘捕捉,违者……须以市价数倍赔偿!

    “啧……”陈浩心中暗自腹诽,“把灵草和灵禽养在我这洞府周围的山上,这不明摆着是引人犯罪么?好一招钓鱼执法……”

    若被聚灵仙居中人听闻,定要大呼冤枉:签订契约后,我们可是清清楚楚交付了注意事项玉简的,反复叮嘱过入住需详阅!

    已经做到了提醒的义务!

    至于山上散养灵植灵禽——这可是响应数大仙门巨族联合倡议的“不浪费每一丝灵气的号召”,是践行仙门垂范节俭理念的高尚行为!

    “纯洁的公益之心!岂能说是为了玉币?”聚灵仙居如是宣称。

    (温馨提示:不要乱想啊!我没有影射现实中的任何事情,大家不搞死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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