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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初出茅庐 第四十二章附庸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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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初出茅庐 第四十二章附庸之城 (第2/3页)

的尽头,除了极少数幸运儿,如陈浩这般收获巨大又全身而退,更多的是无声无息地,消失在那某个阴暗的角落。

    这便是底层修士的两条路:一条平庸安然,在百年寿元内,可以尽情品尝着凡人国度供奉的琼浆玉液、珍馐美食乃至人间姝色;

    另一条路则凶险异常,以命相搏。

    “要么五鼎食,要么五鼎烹。”

    一品的修士,寿元不过百载,远不及二品强者可享的两百春秋。

    但他们手中的下品玉币,价值却是实打实的,不管是凡人国度的富商巨贾,还是帝王将相都是趋之若鹜。

    这些站在凡人顶点的存在,渴望用玉币从灵市换取续命的丹药、镇邪师制造的独有奢侈品,乃至为有灵根的子嗣铺就踏入仙途的阶梯。

    正因如此,他们才甘愿源源不断向内城输送所需的一切物资。

    而来到内城的凡人,即便是公主贵女,也多的是甘为“仙仆”——能侍奉“仙人”,或许就有机缘诞下有灵根的后代,从此母凭子贵;

    更有甚者,极少数幸运者在接触灵气滋养下,竟能令本已沉寂的劣等灵根得以复苏,逆天改命。

    即便无此大运,光是跟随“仙人”所能享用的、远超凡俗贵族标准的优质生活,已是莫大的吸引力。也正因这内外流通的价值,内城才能长存不衰。

    须知镇邪师群体中,少说也有两成以上,便是出自于这看似普通的“内城”。

    ……

    最终,经过一番你来我往的“友好磋商”,陈浩以95折的优惠,支付了1800多枚下品玉币,租下了这驼峰山顶,丙级一号洞府的两个月使用权。

    两人随后回到聚灵仙居一楼那檀香缭绕的大堂,正式签订租赁契约。

    契约写明,租金分次支付,每二十日结算一次。至于押金,倒是无需陈浩额外提供——在青峰山灵市地界,无人胆敢在毁坏了聚灵仙居的洞府设施后意图赖账。

    那代价,往往是余生陷于环境恶劣、终日不见阳光的矿脉深处,做一辈子的矿奴还钱,永无出头之日。

    付清第一个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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