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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疯子的家与囚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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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3章疯子的家与囚笼 (第3/3页)

有发生。

    自然同一时间内,有种族超脱离开,有种族沉沦覆灭,也就不足为奇。

    区别就在于不同种族、文明对善良方向的抉择。

    我曾有言,生灭之道化身寄托临凡,不专为一族,这才多次寄语寄言新生之族,皆是为大道代言,愿有所启迪。

    身为凡人,其实自认并无指导新生种族之能,只不过以一己之微小善念,秉持“勿以善小而不为”罢了。

    柳青先生写过一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之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而新生之族,现在也正是年轻的时候。

    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冒出来,难免会把世人吓一跳,乃至令世人生出了惊惧心。

    如此一来,反而多生事端、徒增烦恼。

    所以若新生之族准备现世,或可考虑从我这里开始,就算吓我一跳,我有了天魔经验,好歹心大一点。

    当然,心大也是肉长的,尽量不要太突然、太刺激,最好一个一个来,别不小心把我吓回老家了,那就悲剧了。

    然后,我们既然有缘同生此界,地球是我们共同的母亲,自然相互之间也算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

    人间的兄弟姐妹如何相处,那我们就如何相处。

    虽说我年纪日长,记性日差,对家人有些时候翻脸比翻书还快;有些时候又啰嗦唠叨、令人生厌;有些时候言语刻薄、胡说八道;有些时候小气吧啦、过于节俭;有些时候对家人要求过高,甚至严苛;有些时候自己拖沓迟慢还明知故犯,总而言之自己跟家人相处的问题,其实也一大堆。

    但我可能多少还是有点用处的,至少可以倾听些许苦水。

    把苦水倒一倒、吐一吐,就算对方一言不发、一脸平静,但你相信他愿意倾听你的苦水,对你没有恶意,甚至能有一丝感同身受、一丝怜悯同情,你的苦虽说还在你身上,但心里也就没那么苦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我个人有经验。

    昔日,我一朝觉醒觉悟,反思自己一生苦难善恶。

    曾有一晚,毕生苦水翻涌难以抑制,只能像只受伤的小犬一般,趴在洗手间的便池处,痛苦哀嚎不停呕吐,犹如肝肠寸断、肝胆俱裂。

    然后恍然大悟,我一生苦水,因天人感应,大道之内诸圣先贤与我感同身受,我之苦水,诉诸仙佛神灵,先贤长辈有所悲悯,有所感伤。

    我之苦水,诉诸仙佛,虽一言不发,但我自知心中纾解,昔日故事皆成前尘往事,也就不以为苦,或没那么苦了。

    人之苦水,皆可诉诸信仰、诉诸主义,诉诸古圣先贤。寺庙里的佛像、厅堂上的旗帜、家里的英灵长辈,皆可倾诉。

    当然,也可诉诸家人,尤其兄弟姐妹,此处多指为人处世有谱一点的那种。毕竟要考虑父母多年迈牵挂,年岁长则睡眠日浅,心里再装了孩子苦水,无益于身心康健。

    至于兄弟姐妹,这帮家伙听完苦水晚上睡一觉,可能第二天也就忘得差不多了,事儿就算过去了。

    当然,所谓倾倒、倾诉苦水,仅限于苦水,不涉及恶、更不关乎律法。

    有人做了恶、犯了法,别想着倾倒苦水,那种不是苦水,那是污水、臭水、脏水、毒水。

    那人倾倒给家人、倾诉于兄弟姐妹,就是要害了他们、毒死他们。

    那人也别痴心妄想,偷偷摸摸倾诉给神灵仙佛,就心安理得的以为会被救赎,已得解脱。

    一个个、一盆盆的脏水、毒水、污秽之水,全倒去神灵身上、仙佛家里、圣贤耳中,救赎解脱个屁。

    如果不是大道法则,可能倒脏水的那人,当场就一脚被踹到下面去了。

    犯罪伏法、犯错改过,因果法则,谁也救不了。

    更勿论什么一言宽恕、一语赦免、什么金钱赎罪、什么供奉解脱,都是瞎扯淡。

    不论种族、性别、老幼等诸多因缘差异,人人都是自我改正,自我救赎,自我修善,自渡自身。

    其实,说实话,我只是个肉体凡身,不论新生之族也好,所遇之人也罢,真要向我倒苦水,我绝大多数时候也只能是一言不发、默默倾听罢了。其实大道规则,啥也做不到。

    比泥塑木偶的最大优势是,我是活的、能喘气,仅此而已。

    所以,我视新生之族为兄弟姐妹,也就有了相互诉苦的对象。

    努力争取慢慢双方互相理解、信任、融洽、爱护。

    再然后,自然而然,做到善待家人。

    之后,再互相扶持着,去影响更多的人族、更多的新生之族,一起去三步走:

    善待外人、善待外国人、善待外族人。

    下一步阶段性目标:善待外星人,走出去。

    当然,这个过程说起来简单,真正做起来不简单,尤其我的信念言行只代表我自己,不代表任何别人。

    还有一点要考虑,我生为人身,正常寿命不过匆匆百年,如今满打满算剩余不足60年,天魔惑我,说等了我很久。

    即便如此,在我有生之年,新生之族能走到哪一步,人族等又能走到哪一步,都是个未知数。

    我只能暂以浅薄的见识,提供一些未来的行为准绳建议做参考。

    当然这也只是现阶段我个人理解并奉行的一些理念,未来还是要与时俱进、与善俱进的。

    概括如下:

    人待我恶,我待之以法;

    我待人恶,我伏之于法;

    我待人善,人亦可不待我善,善念皆在我心。

    人待我不善,我亦可不善待人,不善即不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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