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42辩证思维 (第3/3页)
是打死他他也不去相信,里面全是水。
“给这个社会丢条裤子”。
昨天我忽然反思我所写的这本书,我在考虑其中的内容是否过于尖刻?
混水指性,“乱轮”没错,就是这个乱轮。我把它翻译成中文你又要煽我的嘴!外国有个电影,我忘了叫什么名,里面有个对白:“――有件事情我一直想告诉你,可是我总怕你听了会难过……”,男的说。
“我也有一件事一直想告诉你,也是怕你听了不会再要我……”,她说的是她曾被一个男人弄死过――
女孩是哭着在讲述着她的回忆!可男孩却不管这么多,跳下马车就提着裤子像疯子一样,或者就已经疯了,向反方向狂奔。这是两人坐车去教堂婚礼的路上――
还有一个故事,本该放在这个故事前面,可能是印度电影,两个下人,一男一女,在结婚前夜,上人把男的划走,强奸了这女的,不等天亮女的跳河死了。
把上一个故事的话放在这里说,不合里,这个故事州官没有放火,只是百姓点了一个灯!
只有州官放火,不能百姓点灯。
兄弟,姐姐和妹妹们,别人放别人的火,我们不要眼红,我们就是点不得这个灯。间接一点,也不翻译成中文,有的女人嫁老公之后,上帝会在她老公拳头上包棉花,不然,这拳头就一生带剌。
别说你老公没打你,那连手都没长的男人,还谈什么拳头,不然你就小心一生,老实一生?
别说我写得尖刻,别动不动就要打我的嘴,那些外国作家,那些外国导演,他们都不是疯子,他们写得,州官可以放火,百姓点灯就死。
他们写得,女人被人干了就要跳河。
同样是给这个社会丢条裤子的人,我为什么不能给这个社会丢条裤子?仅仅因为我不是个州官?
国人总认为外国开放得不得了,如果不借来一片镜子,国人总认为自己开放来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