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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三十二章 姚光启的办法:发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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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零三十二章 姚光启的办法:发房子 (第2/3页)

点丑闻,传遍了天下,房遗爱这帽子戴好,被人笑话了千年。

    自那之后,大唐的公主就很难出嫁了。

    唐宪宗为自己女儿岐阳公主遴选驸马,所有人的反应是‘皆辞疾不应’,等到唐宪宗为广德公主择婿时,发展成了‘衣冠多避之’;唐文宗的四个女儿都没能嫁人,出家做了道姑。

    皇帝要跟名门望族联姻,而天下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在婚配这件事上,皇室、名门望族、普通百姓是一样的。

    大唐把这种现象叫做闺门失礼,就是进了家门,骄横专制、蛮不讲理、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还觉得理所当然,这些皇帝不能接受、名门望族不能接受,百姓之家就能接受了?

    大明乱来,那大明就要再走一遍闺门失礼这个弯路了。

    没必要再走弯路,生产力达不到的时候,搞这些有的没的,只会把大明搞没了。

    姚光启写了很多,比如生产资料归属、生产关系改变等等,这些都是万历维新一直在念的经。

    想多生孩子,好办,生产资料再分配,生产关系更公平,分配制度更加合理,让人们对未来饱含希望,就可以做到,这需要漫长的时间,一点点去建设制度,远没有愚民来的直接快速。

    很麻烦,也很危险,既得利益者也很难对付,要是那么容易拿捏,历朝历代的变法,就不会以失败为主了。

    念经解决不了问题,而且很多经,念起来对个人而言,也有些危险,比如阶级论第三卷斗争卷的经,姚光启的身份就暂时念不得。

    姚光启除了念经之外,给出的具体办法,非常有意思,他给的办法是:发房子。

    姚光启、王谦、李乐、申时行这些出身松江府地面的官员,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思考问题往往更加向物质层面考虑,也就是衣食住行。

    申时行、王谦要用衣食住行对抗权力、金钱对官僚的异化,用松江棉纺官厂来对抗棉纺行业垄断资本这个庞然大物。

    从物质的角度出发,解决问题,而不是从心性、道德等方面去解决问题。

    发房子,先在官厂试行,官厂本就是发住宅的,不过发的没什么太好的章程。

    不婚、新婚不给房,生两个孩子,就给一间房,但关系是租赁,生三个孩子,租赁全免,四个孩子,则将房契交给匠人夫妻。

    “发房子。”朱翊钧看着面前的奏疏,眉头一挑,姚光启这显然是邪招。

    大明官厂分配官舍,闹出了不少的乱子来,王崇古、王家屏等工党在各个官厂,营造了不少的万户园,专门发房子住,但是如何分配,一直没什么太明确的章程。

    现在,姚光启给了一个章程,两个孩子的匠户,优先给房,四个孩子,房契到手。

    之所以要在官厂推行,其实是为了政策更加平稳的落地。

    官厂给官舍,主要目的是奖励生产,对于官厂而言,房子主要是建筑成本,这东西在当下也不是特别昂贵,一间小院,建筑成本也就三银不到。

    姚光启给这个办法,理由也非常简单,要把福利给到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群体,而不是那一群不事生产,只想要侵吞公利的败类。

    愿意做多个孩子的父母,是一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群体的表现。

    朱翊钧忽然想到了魏国公徐邦瑞,提议给京营、水师军兵妻室月粮。

    这个月粮分了四个等级,有媳妇的一个等级,有两个、三个、四个孩子的各一个等级,有媳妇一个月一钱银,四个孩子月给四钱银。

    一共四个等级的优待政策一出,京营、水师军兵立刻引发了一股成婚的浪潮,执行了数年,到现在依旧是生机勃勃。

    姚光启给的办法也是这样的,给母亲更多的福利。

    “就先在京师和松江府试行一下,如果好用,就推行到官厂,官厂执行没问题,就广为推行。”朱翊钧朱批了奏疏,下章内阁,询问大臣意见。

    分配这东西很难做到绝对公平和公正,既然分配一定要有个标准,显然姚光启所言的分配标准,算是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这算是一鱼两吃了。

    大明鼓励生育从军伍,向着官厂这个集体扩大;顺便解决了官厂官舍分配的难题。

    松江造船厂拥有船匠三万六千人,而造船厂官舍,只有两万一千个,新造好的一个万户园的分配,还没有进行。

    造船厂总办赵士祯也非常的为难,厂里进行了数次的匠人大会,都没有讨论出个办法来。

    按资历、工龄分,官厂也有懒汉,尸位素餐之徒,看起来公平,但这是对勤劳者的不公平;

    按身股分,一些个新入厂的匠人,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影响新匠人、学徒生产积极性;

    如果按年龄分,论资排辈,更加对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技艺改良不利,大家都混日子好了,到年纪,该有的就都有了。

    该怎么分,造船厂也是非常为难。

    而这个按孩子分,就非常的微妙了。

    本质上,分房政策,在扩大匠人的整体规模,人越多,力量就越大,维护的的确是匠人这个群体的集体利益。

    赵士祯得到了皇帝的下章之后,立刻在船厂召开了匠人大会,宣布了最新的分法。

    如果因为生产事故、或者先天原因,匠人无法生育,膝下无子,或者就一个孩子,岂不是一辈子分不到官厂的房了?当然不是,因为领养也算。

    这和魏国公给军兵妻室发月粮、月钱的道理是一样的,军兵愿意领养四个孩子,直接可以每月领四钱银。

    无论是魏国公的给妻室月银,还是官厂分配官舍,这两个政令的根本目的是扩大集体数量,领养也是扩大集体数量。

    匠人大会最终通过了这种分法,大约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匠人赞成了这种分法,大约不到三分之一的匠人弃权或者反对。

    大明的匠人大会表决,真的很有意思,弃权被归为反对,因为在实践中发现,一些人不太愿意表达自己的反对,弃权是一种沉默的反对。

    匠人们弃权或者反对,原因也很简单,部分匠人,觉得四个孩子实在是太多了,以官厂匠人的劳动报酬,四个就只能放养了,松江府好的私塾,附籍、束脩,都不便宜。

    但匠人大会已经通过了,这件事就只能这么执行了。

    朱翊钧仔细的观察了官舍的分配过程,发现赵士祯这些总办、会办,他们之所以如此赞同这个政令,其本身也有点不怀好意。

    赵士祯的目的,是为了让匠人有软肋,家庭、妻子、孩子都是匠人的软肋,软肋越多,枷锁越多,就越容易拿捏,更加容易听命行事。

    身股制、工盟、匠人大会这三个制度,让匠人们在官厂的地位上升,对于总办、会办、代办这些官吏而言,就是不太好管理了。

    但话又说回来。

    官厂都分房了,也有自己的三级学堂,到这一步,赵士祯那点不怀好意,怎么看都不算什么了。

    匠人们又不是住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住坐工匠们对官厂外的世界非常了解,那些民坊主们制定的那些苛刻条款,可谓是让人瞠目结舌,发薪是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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