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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我的亲妈【苍白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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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9章 我的亲妈【苍白挽歌】! (第2/3页)

髅近卫,随後就骑上赤兔,带着十几个民兵离开了镇子,开始朝着附近废弃的村庄和农田进发。

    曾经的湖畔镇,在赤脊山区域已算是难得的沃土环境。

    沿着镜湖和山坳,总计分布着七座村庄。

    村民们开垦出了大量的农田,主要种植「黑麦」,以及口感虽然不太好,但产量稳定的「灰薯」,还有一些用於榨油和充做饲料的「油葵」。

    论产量,虽然比不上帝国中部那些产粮大省,却也足以让数千人口自给自足,甚至每年还有些许余粮可以拿来出售或储存。

    然而现在,呈现在林奇眼前的却是一片荒芜的景象。

    村庄房屋大多坍塌,只剩下断壁残垣。

    田垄中野草丛生,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田里遍布着一个个脸盆大小的洞穴,凑近了,都能嗅到洞穴里散发出的一股骚臭气味。

    「大人,这些就是魔鼠洞」。

    一个熟悉这片区域的老民兵一看到这场面,就忍不住满脸愤恨:「之前村民们逃离,这些该死的魔鼠就不知从哪里迁徙了过来,数量十分惊人,胆子还大,有时候连落单的人畜都敢袭击。」

    啧~确实有点夸张。

    林奇眼里闪过一抹惊讶。

    他之前就听说了农田里闹鼠患,但来之前,他还真没想到这鼠患居然能严重到这种地步。

    看这老鼠洞的密集程度,这地下怕不是已经被挖空了吧?

    这样的田,能种出粮食来才见鬼了。

    林奇也没说太多,直接指挥着民兵们相互配合,先捕杀了几只魔鼠。

    还别说,这些魔鼠抓起来是真费劲。

    它们数量虽多,但却非常警觉,而且速度非常快,稍微察觉不对就会立刻逃回洞里躲起来,就算提前有所准备,跟来的民兵们依旧费了一番功夫才干掉了几只。

    林奇靠近魔鼠屍体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这些魔鼠的体型远超普通田鼠,一只只肥硕滚圆,估摸着得有十多斤重,皮毛也油光水滑的,一看就知道伙食不差。

    老民兵擦乾净剑上的血,见林奇凑过来检查魔鼠屍体,随口道:「大人,这些魔鼠的肉其实挺好吃的。而且它的皮毛质量也不错,鞣制後可以做成皮袄或毯子,也是御寒的好东西,挺好卖的。」

    很显然,他们之前也尝试过处理这些魔鼠,只是魔鼠数量太多,繁殖速度太快,最後没能成功口「嗯。」

    林奇点点头,命人先将这些魔鼠剥皮剔肉。

    民兵们立刻一拥而上,顷刻间,那些魔鼠就成了一堆骨头架子,连骨头上的碎肉都被剔的一乾二净。

    接下来。

    林奇施展骷髅复生术,复活出了几只魔鼠骷髅。

    随後,他就让民兵们拿出了事先让他们准备好的鱼油、树油和布条,用鱼油和树油把布条浸透,然後缠在了魔鼠骷髅身上,一把火点燃。

    随後,这些燃烧的魔鼠就在林奇的的驱使下钻入了洞穴中。

    霎时间,洞内烈火灼灼,浓烟滚滚。

    烟雾顺着四通八达的鼠道迅速弥漫开来。

    而民兵们早有准备,立刻两人一组分散开来,拿着渔网和鱼叉木枪守在了那些冒烟的洞穴口。

    不多时。

    就有魔鼠承受不住烟燻火燎,纷纷从其它出口疯狂窜了出来。

    「这边!出来了!」

    「那里也有!」

    「快!网住它!」

    守候多时的民兵们立即按计划行动,渔网兜头罩住魔鼠,随即木枪和鱼叉狠狠刺出,毫不留情的钉穿了它们的头颅或脊椎。

    「噗嗤!」

    「噗嗤。」

    一只只肥硕的魔鼠被当场宰杀。

    而每杀死一批,民兵们就会迅速将它们剥皮剔肉,由林奇施法将它们转化成新的魔鼠骷髅,然後再次缠上油布,点燃,驱使着它们钻入新的洞穴。

    如此循环往复。

    仅仅一个上午,这片面积不小的农田里的魔鼠就被清剿一空,最後清理出的魔鼠足足有两三百只,收获的鼠肉装满了一辆大板车,鼠皮也收获了两大框。

    更让民兵们眼睛发红的是,林奇通过魔鼠骷髅的视野,精准定位到了不少魔鼠粮仓的位置。

    当场挖开後。

    里面赫然是大量被魔鼠收集囤积起来,准备用来过冬的「粮食」,虽然其中混杂了不少草籽,坚果甚至昆虫干,但主体却是黑麦穗和灰薯块茎。

    「粮食,是粮食啊。」

    「这麽多,省着点吃,够咱们全镇吃上好一段时间了。」

    「林奇大人万岁。」

    民兵们激动的热泪盈眶,看向林奇的眼神中充满了狂热的崇拜。

    这位守备大人,不仅有武力保护他们,还能用这种神奇又高效的方法直接从魔鼠嘴里抢回粮食,这简直是————神迹!

    呵呵~

    林奇却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

    魔鼠的实力又不强,在他看来,只要找准了克制的方法,对付起来真不难。

    不过,这湖畔镇下面的农田那麽多,他肯定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灭鼠。

    所以,接下来的灭鼠抢粮工作,林奇就直接交给了骨法带队完成。

    它在边上观摩半天了,这麽长时间,足够它学会独立自主於活了。

    接下来,镇子里还有的忙呢~

    没了鼠患,粮食却不会凭空长出来,接下来必须翻耕土地,抢在季节结束前补种一些生长周期短的作物,比如速生菜叶或者耐寒的豆类————

    不过,这些活就不归林奇管了。

    处理完粮食问题後,接下来,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那就是,弄钱!

    ******

    林奇穿越之前,就有句「古话」。

    形容一个人有钱该怎麽说?

    「家里有矿」!

    对,矿这种东西,只要挖出来就能卖钱,如果进一步冶炼成铁锭、铜锭後,利润将会更丰厚。

    如今帝国内部战乱频发,烽烟四起。

    南方行省作乱的德莱尼兄弟会,不过是众多乱军中的一支。

    三大主力军团和各地方军队都在四处平乱,军械损耗巨大,後勤补给压力空前。

    那麽,作为军械和工具最基本原材料的铁、铜,价格自然水涨船高,且需求极其旺盛。

    以前的湖畔镇为什麽能成为富裕的大镇,为什麽会有数条商路在此交汇?

    那些追逐利润的商人,总不至於是不远千里来买湖畔镇那点粮食和渔产的吧?

    答案自然只有一个。

    那就是来买矿的。

    在湖畔镇西面的山岭中,分布着好几处大小不一的矿洞。

    最大的两处主要出产铁矿,还有一处较小的矿洞,偶尔还会有赤铁矿产出。

    这些矿石经过筛选和粗炼後,会运往北方的锻造中心,或者直接卖给过往的商队,这曾经是湖畔镇最重要的财源。

    然而,随着战乱的到来和领主的逃离,如今这些蕴含着财富的洞穴已被来自迷雾森林的豺狼人占据了,它们奴役了原先的狗头人矿工来替它们开采矿石。

    如今的林奇已经初步解决了粮食和民心问题,自然要动一动那些被豺狼人占据的矿洞了。

    这可是一旦恢复,就能带来源源不断财富的好项目。

    比打鱼和种田来钱快多了。

    有了钱,才能购买更好的装备、招募更多士兵、购买修炼资源、建设领地————这是盘活整个湖畔镇,甚至关乎到他个人发展大局的关键步骤。

    不过,豺狼人可不是哥布林、鱼人那种虽然烦人,但族群个体实力普遍较弱的低级野怪。

    它们是真正的掠食者种族,性情凶猛残暴,成年後身高普遍超过两米,浑身肌肉发达,爪牙锋利,是天生的战士和猎手。

    可以说,随便一头成年豺狼人的实力都不弱於训练有素的人类一阶战士,其中那些特别强壮或年长的,达到二阶也不稀奇。

    因此。

    林奇想要攻打矿洞,自然是慎之又慎。

    他花费了十天的时间,做了充足的侦查和准备工作。

    甚至,他一边让骨法去清理农田,一边亲自带着骨影、骨由基,以及艾丝特等精锐单位,对西面山岭的矿洞进行了细致的侦查。

    情况并不容乐观。

    根据初步侦查,距离湖畔镇最近,也是曾经产量最大的一处铁矿矿洞,已经完全成为了附近区域内豺狼人盘踞的一个老巢。

    矿洞里面栖息着不低於五十头豺狼人,还有超过一百只狗头人矿工。

    更令林奇略有些头大的是,根据骨影和松鼠骷髅暗中盯梢侦查获得的情报来看,这支豺狼人的首领名叫【霍格】,是一头实力达到四阶的豺狼人酋长!

    而且豺狼人酋长通常还拥有部落图腾的加持,战斗经验和凶悍程度更非普通怪物可比。

    硬闯,风险极大。

    但矿洞,又必须拿下。

    因此。

    林奇在做了充足准备後,便带着他的亡灵大军,以及麾下战营的五十个兵来了。

    大部队在距离矿洞入口约莫两里外的一片乱石坡後停下了脚步,而後迅速散开,依托地形构成了一个半包围的伏击阵地。

    而五十个士兵,是由十几个教官老兵,外加三十多个经过简单训练的民兵组成。

    那些民兵虽然训练时间太短还显得很菜,但他们最近食物充沛,身体比较健康,而且都穿了甲,手中拿的武器也不错,所以一个个士气都十分高昂。

    所有的新兵们都坚信,伟大的林奇大人会带领他们打赢一场又一场仗,让湖畔镇再次伟大。

    当然。

    林奇考虑到他们是第一次上正式战场,便将他们都安排到了靠後的位置,由奥斯带领,前期负责用弓弩进行远程支援,在关键时刻也能迅速顶上去。

    林奇本人则骑在赤兔背上,居於中军,身边簇拥着骨盾率领的骷髅近卫。

    他所处的位置是一片高地,远远的,刚好可以见到矿洞入口。

    硬打肯定是不行的,就这麽直接A进去,就算拿下了这矿洞,己方损失也会十分惨重。

    分批引出来歼灭战倒是可行。

    但豺狼人不比哥布林等野怪,它们智慧较高,一旦引出一批,极有可能会拔出萝下带出泥,让对方倾巢而出,到时候又是一场恶战。

    好在,林奇这些天的准备工作不是白做的。

    作为一名亡灵法师,除了普遍认知中的召唤技能外,他其实还擅长瘟疫与毒素,以及各种诅咒术系列。

    林奇早在刚晋升一阶时,就兑换并学习了【瘟疫剧毒术】,只不过之前一直没怎麽好好练这个技能,也没什麽用武之地。

    但现在,却是实践这项技能的好时机。

    这十天里,林奇先是利用从安东尼老巢里搜集来的一些瓶瓶罐罐内的瘟疫毒素,找了个偏僻地方狠刷了一下技能。

    靠着面板和充足的「练习材料」,他将【瘟疫剧毒术】快速刷到了|v1。

    虽然级别不高,但也勉强够用了。

    随後,他又命人弄来了一批上百只的魔鼠屍体,耗费了不少材料和负能量结晶,亲自施展【屍体复生术】将它们转化成了魔鼠殭屍。

    接着,他又对这批魔鼠殭屍一一施加【瘟疫剧毒术】,将它们转化成了魔鼠瘟疫殭屍。

    这也得亏林奇来赤脊山之前发了笔横财,手头还算富裕,否则,光是这笔消耗就够他肉疼好久0

    乱石坡前方。

    此刻已经聚集起了上百只魔鼠瘟疫殭屍。它们浑身流脓,散发着致命的疫病气息,那场面,饶是始作俑者林奇自己看了都有些头皮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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