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回 某些东西,只对某些人才有特别的... (第3/3页)
。而在这三天里,他唯一做的事,就是疯狂的做/爱。
先是两个已经记不得名字的小明星,再到杜美珊。他把自己的全部精神和精力都集中在身上或身下的女人,就为了不再想起那个他原以为自己早已经忘记、早应该死在回忆里的女人——丁雅兰。
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何会被笨熊捡回家了,也终于知道自己为何会出现在笨熊家附近。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女人,那个叫丁雅兰的女人。他第一个喜欢的女人,也是第一个以及唯一一个拒绝他的女人。
天终于亮了,安维辰眯起眼睛,看着升起的太阳。突然间,好像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刺痛了他的眼睛,更刺痛了他的心。
多少年之前,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早上,他拿着由国际珠宝设计大师设计、为丁雅兰独家订制的水晶吊坠,对着刚刚升起的太阳,为自己加油鼓劲,因为他终于决定要向她告白了。
可是,他八年的暗恋刚开口就丝毫没有转圜余地的结束了,看着丁雅兰绝情的背影,他捡起地上的石头,把做为求爱礼物的水晶吊坠砸了个粉碎。
水晶碎了,但吊坠却永远地烙在他心上,正如他的痛、以及对丁雅兰的恨。
只是,安维辰没想到,八年后,他会在一家并不上档次的店铺的橱窗里,看到与当年相同的吊坠。不,也不能说完全相同,相同的只是设计,却并非材质。橱窗里的那个吊坠一看就知道所用的水晶只是一般的货色,如何与他当年用尽心血订制的吊坠相比呢。
只是形似而已,却足以撕裂他原本已经愈合的伤疤。这也是在笨熊家里醒过来的那个早上,他为什么觉得胸口隐隐作痛的原因。
如果没有再次看到橱窗里的那个吊坠就好了。
如果那天晚上车子没有走那条路、如果不是自己喝多了想要透透气、如果不是支开司机和女伴一个人去散步、如果不是一首歌吸引了他走过去、如果不是一个站在角落吃棒棒糖的小女生吸引到他的注意……那他就不会停下脚步,也就不会看到橱窗里那个山寨版的吊坠了。
笨熊,你站在哪里不好,为什么要站在那个该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