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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嗨,小朋友们大家好,还记得我是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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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嗨,小朋友们大家好,还记得我是谁吗 (第3/3页)



    虽然那个黑影的头是低着的,但我还是很快就认出他来,此时的詹姆斯早已经没有了当日血战时的威风霸气,像是一条被抽打过后的老狗,任由粗糙的树枝将其紧紧捆在木柱上不能动弹;而在他的深喉,跟他一起背靠背绑着的,是另外一个熟悉的身影:杰迈尔。

    相较詹姆斯,杰迈尔身上的伤势居然显得更加触目惊心,一道道血痕横七竖八在身上画出一幅抽象画,脚底下的鲜血已然汇聚成潭,这可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本来我以为胖子的感知能力最强,所以已经最安全才对,但是现在看来,他应该也是豁出去了,拼着性命也要吸引到足够的火力。饶是现在,他还在喋喋不休着,“我说……狗崽子们!你们就这么点能耐么?不得不说,你们给胖爷我搔痒都不够资格啊!”

    在四周围观的狼人们纷纷被挑起怒火,“你说什么?有本事再说一遍!”

    “科比。”

    那个被杰迈尔盯着的狼人瞬间炸毛,“居然敢骂我是狗!找死!”

    在旁边的狼人一阵高过一阵的呐喊声中,那狼人毫不犹豫,张开血盆大嘴就要扑上去。

    可惜它的身体在半空中就被拦住了,“给我住手。”

    一个身影出现在了木柱前面,正是应了那句话“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人群中钻出一个大光头!”

    而且这家伙还真是个光头!

    我还是头一次见过秃头的狼人,顿时就在原地愣住了,这只狼人身形粗大,但是浑身却没有毛发,光秃秃像个鸡蛋一样,嗯……不对,应该说像一块黑炭,浑身似乎是被烤焦了一样,通体黝黑,这让我不得不怀疑它的血统以及过往的血泪史。

    “阿莫斯大人!为什么要阻止我们!难道你认为他们不该死?”

    果不其然,这个大光头就是四大公爵的老大,黑石公爵阿莫斯。但是阿莫斯人如其名,浑身的气息跟磐石一样坚固,根本察觉不到波动,也就无法判定它的真正实力,如果靠近一点或许能知道答案,但是那样太危险了,我可不能去冒这个险,只能远远看着阿莫斯神色凝重,缓缓吐出四个字:

    “多、难、兴、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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