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肯定是要用最长的名字才能显霸气 (第2/3页)
传到我脑子里的只有一句话而已。
“你叫格林,你是一个猎人。”
我去,这就没了?话说不用介绍家世背景兴趣爱好什么的?
好吧,基本上算是接受这个设定了,从现在开始,我的名字叫格林,然后……我是一个猎人。
我拾起地上那杆单管猎枪,在地球上,这种东西我只是在电视上见到罢了。可是等我一握住的时候,心里就莫名升起一种安全感,而且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能够完全掌握开枪的技巧,很显然,在继承格林的身体的同时,也顺带掌握了他赖以生存的打猎技能。
靠着在我看来精准无比的枪法,这三天的赶路途中我也没饿着,我花了三颗子弹打死了两只很肥的野兔,虽然肉不算太多,但也足够支撑我日常所需的能量。
这是一片十分广袤的森林,通过脑子里的猎人记忆,我知道了它的名字:库德巴森林。“库德巴”是一句当地土族的语言,意思是“危险”,顾名思义,这是个令人敬而远之的地方。天晓得这个叫格林的家伙干嘛没事会跑到这里面来,而且看四周的环境似乎已经是处在森林里的最深处,我努力在脑子里搜索关于这片森林的记忆,花了半天时间总算找到了一条能够走出去的路,但是悲剧的是,这条路径需要七天的时间,而且其中还要经过库德巴森林里最危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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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虽然已经是精疲力尽,但是还有一大半的路程在等着我。
而且前三天的路程虽然辛苦,但辛苦的也只是体力而已,那片区域里没有什么毒虫猛兽,也没有什么能够致命的藤蔓植物,虽然漫长的道路把我的脚底板给磨出好几个血泡,但至少心理上是轻松的――只管向前走就是了。
但是接下来的路程就完全不同了,其实在距离上,后半部分的路程距离还不到之前三天的一半,如果环境跟前三天差不多的话,只需要一天时间就可以离开这里了。但是很遗憾,等待我的绝不是之前的一帆风顺,无处不在的陷阱,看起来不过膝盖的小水坑一陷下去就再也爬不上来;漫天飞舞着极有可能致命的毒虫飞蚁;当然,也少不了能够一口将人吞下,连骨头都不剩的猛兽……不过这些还算是前戏,毕竟只要是经验丰富的猎人,只要小心一些,再加上一把威力不俗的猎枪在手里,应该还能勉强应付以上这些东西。但是这片区域存在的另外一样东西,却是让所有人都感叹为噩梦的――狼人。
格林的记忆中并没有关于狼人这个种族起源的资料,只知道它们是由狼进化而来,却拥有了跟人差不多的灵智,甚至能够通晓人话,而且战斗力也比一般的狼强上数倍。一个猎人如果在库得巴森林里遇到一只狼人后应该怎么办?正确的答案就是赶紧往自己脑门开一枪吧,死得痛快些!
这批狼人也有着不小的数目,按照它们那凶残的战斗力,足可以在几分钟之内扫平一个人类村庄,不费吹灰之力。但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它们一直就居住在库得巴森林里,从来没有踏出过领地一步。森林外的艾文镇上的居民则把这当做是“自然之神的馈赠”,他们相信这是伟大的森林之神在庇护着他们,虽然有时候也会发生有人误入狼人领地而再没有回来的惨案,但是附近的人类经过几十年的担惊受怕之后也开始慢慢习惯,习惯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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