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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 面和心不和3 (第1/3页)
“奥昆多先生,明军赢得海战靠的是造船、航海和铸造技术领先,并不是无所畏惧。他们的军规里有一条明确写着,如果处于无法扭转的劣势,生命受到了严重威胁时,投降将不被视为犯罪。
我刚刚看到这条规定时非常不理解,认为有了这种规定之后士兵们会缺乏斗志,每逢艰难时刻就会大面积投降。
但当我在马尼拉结识了一位大明海军的退役军官后,通过他的解释才真正理解了这项规定的意图。
在有这条规定之前,战场投降被视为巨大的耻辱,即便释放回来也会遭到歧视甚至抓捕。可现任的大明皇帝不这么认为,他说军人的宿命并不是战死,当兵仅仅是一种工作,相对特殊的工作,但仍旧是工作。
保卫国家与外敌作战是军人的职责没错,可保证军人的待遇和生命安全也是国家的责任。在国家无法尽到这份责任之后,军人有权自己选择更安全的方式,比如投降。
投降不是耻辱,历史上从没有过常胜将军,如果输了不认,为了避免耻辱全都自杀,受到伤害的不是敌人,而是国家。
军人是很特殊的技术工种,需要经过长期训练才能上阵,所有训练费用全都由国家付出。结果出征一次,打输了,全都自杀了,国家就全赔了。
投降只是某次认输,并不是一辈子认输。这次输了没关系,只要人在,下次照样可以上阵接着打,而且经验还更丰富了,说不定就能赢。
具体这样规定能不能被诸位接受我不清楚,但它说明了一个问题,拼命并不是最优选。只有弱者才会为了本不属于他的胜利把生命赌上,我代表联省共和国海军拒绝这样的作战方式。
另外我还要提醒诸位关注一个问题,大明海军的援军是从哪儿来的?从我们抵达这里计算,时间刚刚过去了29天。很明显,在15天左右的航程里必然存在大明海军基地。
我还要再说一个大明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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