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不用商量! (第3/3页)
人。
“你先别急,先看看这条项链。”蓦然看到装有紫眼睛的锦盒,莫锦绣又把放进包里的手,拿了出来,指着桌上的锦盒道。
盛景春疑惑地打开,分辨了两眼,这不是他好多年前送给老婆的吗?难道记错了?
“这条项链跟我在迪拜拍到的那条挺像的哦!”不是很确定的开口,盛景春心说,亲亲老婆就别跟他卖关子了吧?
“就是那一条!”莫锦绣无奈的翻了个白眼,能让她做出这样没气质举动的,还真没几个。“记得上回我戴这条项链,回家就跟你说我不舒服那次不?从那以后,我就把它丢在了角落。要不是今天言言提起,我都不记得有这条项链这回事了。”
盛景春点点头,莫非老婆不喜欢?不能啊,刚买回来的时候,明明老婆挺开心的,要不然,他的印象也不会这么深。
对二十四孝的盛景春来说,赚钱永远是次要的,副业而已,疼老婆才是他的正职,自然中间还包括了女儿跟儿子。
如此一来,工作那是三甲不进,可有可无的玩意儿啊?
就是因为每次逼不得已的出差,盛景春都把给老婆孩子带礼物为第一事业,所以送出去的礼物那么多,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
紫眼睛算是比较特殊的,因为上头还凑巧有莫锦绣的名字缩写。
原来老婆那次不舒服是怀疑这串项链啊,那今天是?
盛景春依旧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望着老婆,示意她继续。
这一回,莫锦绣都没力气再翻白眼了,有气无力的道:“今天,言言看过这条链子也跟我说,她看到这个吊坠不舒服,所以我想跟你商量,咱把它拿到哪个拍卖行卖了吧!”
这还用商量吗?盛景春失笑:“你要是不喜欢,直接送拍就是了,还用跟我商量干嘛?”
一个人说不舒服,那可能是神经敏感了,可要是两个人这么说,就值得怀疑了。
当然,以上那是正常情况,搁盛景春,只要是老婆跟闺女有一个不喜欢的,那就是既定事实了。
证据?要那玩意儿干嘛?他老婆一句话,就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