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二节 英雄哥我要签名 (第2/3页)
进学校,然后又补充一句:“记住把那个保温杯带上。”
夏婉玉瞅了他一眼,没说什么,开车朝学校大门开去。也没几步路,这是在学校左则,拐个弯就到了。
柳定春看着他们走远了,不禁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句:“操。这个混蛋,总有一天老子叫他生不如死。”
扶着他的蟋蟀哥心里更是不爽。现在他就有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上衣被柳定春的鹰爪功撕成了布条。上身也是道道血印,还好伤的不算太深,只是皮外伤。
蟋蟀哥感觉全身都隐隐作痛,说:“春哥,我我我先去医院了。”
柳定春拜拜手,没说什么,摇着头看了他一眼,就上了车。
柳定春实在是没想到李天佑竟然那么厉害,以为上次只是自己大意才被他擒住的,而这次却是真的败给他了,可恶,真是可恶,也不知道他最后那一招是什么名堂,竟然可以轻易抓住自己的双手,而自己却没看清楚他是怎么出手的。
李天佑倒是知道柳定春的功力不低,但他也非常清楚他的功力绝不会高过自己,他的鹰爪功却是厉害,但他李家的梅花手可是最独特最玄妙的擒拿功夫,不过你的功力多高,速度多快,都可以制住对方,如果功力到达最高境界,估计子弹都可以接的住。
李湘铭也觉得他的功夫高深莫测,心想这对自己写小说有些帮助,就问他:“天佑,你最好抓住柳定春的那一招叫什么?”
“梅花手。”李天佑据实回答,对他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就算是别人告诉他们也无妨,知道一个功夫的名称,他们也学不会。
“梅花手……”李湘铭想了想,说:“使出来的那一刹那就像一朵盛开的玫瑰,散开的时候就像片片花瓣飞散,带起一阵幻影,一下就将对方抓住,这一招是靠速度取胜,对吧?”
天佑点点头,说:“不愧是写小说的,分析的很好,这一招就是靠速度取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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