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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聚家宴立规训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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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7章 聚家宴立规训众 (第3/3页)

逐出。

    第三条:府中财物,公为公,私为私。私拿公物者,按价赔偿,十倍罚之。偷盗者送官。

    第四条:遇事商量,不得争吵。有口角者,先生调解。动手者,不论对错,各责十杖。

    第五条:每月初一、十五,先生授课半日,府中所有人必须听讲。无故缺席者扣月钱。

    第六条:和睦相处,互帮互助。有疾病者,府中出钱请医。有困难者,报与芸娘,酌情帮扶。

    第七条:不得赌博,不得酗酒闹事。违者初犯罚月钱半月,再犯逐出。

    第八条:男女有别,授受不亲。但不得轻贱妇人,有辱骂、动手者,重责不赦。

    第九条:府中事务,芸娘总管。各人差事,听其调遣。不服管教者,报与公子处置。

    第十条:以上九条,违者按条处置。若有未尽之事,临时商议,酌情而定。

    顾长卿念完了,院子里安静了片刻。

    赵四第一个开口,嗓门大得整条街都能听见:“好!这规矩好!比军营里强多了!”

    刘石头挠挠头,憨声问:“先生,俺有个事不明白。”

    顾长卿道:“你说。”

    “第五条说每月要听课,俺不识字,听了也白听。”

    祖昭站起来,走到他面前,笑道:“谁说你听了白听?顾先生从扁担教起,你要是能学会写自己的名字,我每个月多奖你两百文。”

    刘石头眼睛一亮:“真的?”

    “军中无戏言。”

    刘石头咧嘴笑了,转头对旁边的人说:“那俺学!俺一定要学会写自己的名字!”

    几个老卒也来了兴致,七嘴八舌地问顾长卿教什么、怎么教。顾长卿一一作答,不厌其烦。

    芸娘站在人群后面,看着这一幕,嘴角翘得老高。她转头看了一眼站在廊下的祖昭,晨光落在他身上,将他整个人镀了一层金色。

    她忽然想起昨夜爹说的话:“丫头,你跟着公子,是前世修来的福分。好好干,别给人家丢脸。”

    她攥了攥拳头,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把府里的事管好,不让公子操一点心。

    祖昭回到廊下,坐回椅子上,端起茶碗喝了一口。

    他看着院子里这些人,有的在讨论家规,有的在跟顾长卿请教识字的事,有的已经开始干活了。阳光洒满院子,老槐树的叶子被风吹得沙沙响。

    他放下茶碗,对身边的赵四说:“赵叔,下午让人去定几套桌椅,放在前院厢房里,当学堂用。”

    赵四应了一声,转身去办。

    祖昭靠在椅背上,闭了一会儿眼。

    他想起了父亲。父亲在世时,军中也有规矩,但从不苛待士卒。每次打了胜仗,父亲都会把缴获的财物分给将士,自己只留最少的一份。将士们愿意跟着他卖命,不是因为军法严苛,而是因为跟着他有盼头。

    祖昭睁开眼,看着院子里忙碌的人们,心想,这大概就是父亲说的“得人心者得天下”吧。

    不求天下,只求这一方小院,能让这些人过得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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