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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陷阱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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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章 陷阱逻辑! (第2/3页)

徐良面不改色,开口反驳:

    “呵,我所说,均与警方所提供信息属实!”

    “对方律师是在质疑警方的权威与公正!?”

    好大一顶帽子......

    张成气急,此时顾不得什么涵养,伸手指着徐良。

    “据你所说,陈东仅捅了我方委托人一刀,主观并不具备故意杀人罪......”

    “那陈伟脸上的伤又是怎么一回事!?”

    这话落下的瞬间。

    现场所有人都反应了过来,纷纷将眸子挪到徐良身上。

    确实。

    陈伟除了腹部上的剖伤以外,凶手还用刀直接插进太阳穴中,死状堪称惨绝人寰,若非如此,也引不来如此多的关注。

    审判长赵义皱起眉头,思索良久,忽的开口道:

    “被告方律师请回答。”

    无论如何,这种主动做出的伤害......却是洗不清故意的嫌疑。

    只不过......

    只见徐良淡淡一笑,注视着张成开口回应道:

    “根据警方卷宗所说,此伤为陈伟死后添加,与陈伟致死无关。”

    “所以,陈东并非对拥有人权的陈伟下手,而是对丧失人权的尸体进行鞭尸!”

    “按照刑法第302条,至多就是个侮辱尸体罪!”

    人在死前和死后,所享受到的权利完全不同。

    人一死,人权立马丧失,即便你将尸体脑袋摘下,至多便是七年!

    可在活着,哪怕仅有一口气吊着活,你把他脑袋摘下...至高可以死刑。

    而尸体身上的二次伤口,是在陈伟死后出现!

    言罢,徐良便不再看张成。

    他挺起身子,义正言辞的对着审判长赵义开口道:

    “尊敬的审判长。”

    “综上所述,便是我方诉求依据!”

    “对方律师所言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均无法站住脚跟无法成立。”

    “我方委托人为患有重度精神病的17岁少年,在案发期间为精神病发作所做出的正当防卫,并未追杀死者。”

    “陈伟之死,在于陈伟本身,伤口并不致命,他却自己硬生生将伤口扩大,最终致死!”

    “杀死陈伟的是陈伟,并非陈东!”

    也就是说。

    陈东至多拥有两项罪名。

    哪两项?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侮辱尸体罪!

    “所以,我请求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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