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激情杀人与谋杀! (第2/3页)
为声音。”
“同时现场除死者死亡散发腥臭,无其余异常明显味道......”
一连串的话说下来,实习警员王超顿时愣了愣,回过神后连忙开始记录下来。
“你慢点,我有点跟不上了!”
徐良一愣,随即无语的看着对方。
“社会招的合同工?刚入职?”
“这你别管!”
王超脸色一板,随即忽的又道:
“对了,刚才说到哪了?”
“说到味道。”
徐良开口回应,不过他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耗下去了。
他上下扫量这个实习生一眼,忽的放下碗筷,砸吧砸吧嘴说道:
“算了,你来找我,是想给案子定性吧。”
“没错。”王超点点头。
徐良噎了一下,没想到对方这么老实,但还是开口:
“以我的视角来看,激情杀人与谋杀两者都有。”
“为什么?”
王超好奇了,将手里的笔记本放下。
激情杀人,就是情绪上头,脑门一热的杀人。
常见有口角发生冲突后,脑子一抽提刀给对方剁了。
谋杀便是针对性,有计划的将人杀害。
“怎么还能同时具备两者?”王超疑惑道。
“可以的,但更偏向激情杀人...或者说是极特殊的激情杀人。”
徐良抽出纸巾擦了擦嘴上的油,继续道:
“激情杀人的核心特点是什么你知道吗?”
王超摇摇头。
“情绪,激情杀人的核心特征便是:短时间的情绪失控。”
徐良开口道:
“谋杀的特点则是,有目的有规划的杀掉一个人,其动机往往会被隐藏。”
“但无论什么动机,谋杀需要思考来制定计划,思考就得冷静,只要不被情绪支配,大多人都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所以,谋杀所具备的特征通常为:线索隐蔽,尸体会被藏起,不易案发,凶手行踪消失。”
说完。
徐良抬头看了看不远处一堆警察所在的案发现场。
“而这起案子呢?”
王超若有所思道:“尸体在大马路上,杀人手法较为粗暴。”
所有谋杀,都极力往完美犯罪靠拢。
但,真正的完美犯罪是......
不出现在警方视野中!
也就是不立案!
举个例子。
你杀了人,布置巧妙的现场,随后警察到现场与你斗智斗勇;又或是你杀了人,但警察压根不知道死了人......
两者对比,你觉得哪个案子的你更可能会被抓?
所以,谋杀制定计划的本质目的还有另一层。
避免案发!
就算案发,也要让案子变得不像谋杀而是自然或是意外死亡!
相对应,若是碰上藏尸,毁尸,灭迹,抛尸等,大多都是谋杀案,少数才是激情杀人。
眼下这案子不一样,只要天一亮,不说三四点,最晚六点不案发,徐良敢跪下来给凶手磕两个!
“从现场来看,我猜你们警方......”
“应该会以监控内容断定双方相识,以此给案子定性成谋杀案对待。”
“并且会认定死者被身边人亲手杀死,嫌疑人大概会从社交圈里找!”
徐良忽的开口询问,说出警方遇谋杀比做的三板斧。
“但,我反问一下,谋杀的核心就是杀掉目标人员,凶手杀人了吗?”
杀了吗?
肯定杀了啊!
太阳穴上还插着几个清晰的刀印,估摸着大脑部位也被破坏。
“并非他彻底杀死。”
“报警期间我看过现场,凶手并未直接将死者杀害,捅完一刀后,死者跑了三十米,又在地上爬行几米。”
徐良摇摇头,“最终导致伤口二次甚至三次受到伤害,这才死亡,太阳穴伤口为死后才出现在死者身上。”
“如果你是个谋杀者,在你捅完一刀后,对方看清了你的脸,逃跑时你是否会追上去?基本都会。”
“可凶手并未追去!”
“甚至,从脚印来看,他是离开,是往相反方向大步逃跑的!”
“说实话,若非他二次回到过死亡现场......”
“我甚至敢确定,他现在无法肯定死者究竟死没死!”
徐良笃定开口。
凶手二次回到过现场。
死的者头部创伤十分严重,不可能携带此等伤势活动,更别提从巷子逃跑了。
再看巷内凶手相反方向逃离的脚印,以及死者创伤出血量,足以证明死者遇害时,凶手未追杀而逃跑。
如此,完全可以侧面推理出面部创伤为死后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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