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真男人,总会被人误解! (第2/3页)
公司。
这个公司旗下艺人唯一能拿的出手的,也就一个王祖兰,不过龚骏去这里却很合适,因为可以获得《山河令》这个机会。
前一个《上瘾》已经错过了,《山河令》要是再错过,这孩子恐怕这辈子就完了。
“你给我打电话啥意思?”许然谨慎的问了一句。
“我想问问你感觉这个公司怎么样,他们要和我签十五年的经纪合约。”
“多少年?”
“十五年!”
“……”
卧槽!
怪不得龚骏这二傻子给他打电话,合着这个合约居然是个卖身契。
与嘉兴的热吧还是个同款!
能开出十五年经纪合约的公司,真就是把艺人当工具人使。
这和那些招想成为明星的练习生,然后一签十五年合约的公司基本一致。
区别就在于,前者经纪公司是怕给艺人捧红了对方跳槽,后者纯是拿练习生的违约金赚钱。
“你想问我什么?我一个连公司都没有的人。”
“我也没谁可以问,我感觉合约有些长,这不成了给人打长工的了吗?时间有点过长了!”
“问题是你能有这个机会就不错了,多少人连这个机会都没有呢!”许然幽幽的叹了口气。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无关对错,不过是双方立场不同罢了。
站在龚骏的角度看,如果能少签几年并且给的机会多一些好。
但站在公司的角度看,自然是签约的时间越长越好,签一辈子才好呢。
“是,我和你有一样的想法,这确实是个机会,趁着公司艺人不多,说不定我能有更多的机会。”
很显然,龚骏其实早就有想法了,给许然打电话不过是增加一些底气罢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的,明明自己已经做好了决定,但总喜欢问一问其他人的想法。
如果别人的想法与他一致,那就再好不过了,如果对方的想法与他不一致,那他也不会听。
“行了,还有事吗?没事我得回去打团了。”
“还有个事你听说了吗?微博都快炸了,那个从横店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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