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22章 返回林远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进书架 下一章 回目录
    第122章 返回林远 (第3/3页)

地国资平台共同出资,新成立一个林远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打包矿区的后续开发与运营。

    除了煤矿资源的开发以外,红星轧钢厂还和林远县达成了一系列的投资意向。

    其中的重点项目有三个。

    一个就是利用林远丰富的煤炭资源,建设一座大型火电站,解决林远县乃至林城市部分区域的能源瓶颈问题,为后续的工业项目提供稳定的动力支撑。

    第二个项目也是以林远县的煤矿资源为基础,建设一座专注于生产高强度、耐腐蚀、耐高温等高性能特种钢材的工厂。

    第三个项目则是跟军方合作,建设一个军工配套产品和高精尖民用装备的制造基地。

    这三个项目的设备都是现成的,但是涉及到的基建工程相当庞大,建设过程中,必然能提供大量的用工需求,建成之后,也能提供很多的就业岗位。

    这些投资,对于优化林远县的产业结构,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唯一的缺点就是,基本上都是一些重工业项目,全都伴随着极大的环境风险。

    祁同伟不想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给后来者留下一个满目疮痍的林远县。

    因此,在规划之初,环保就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一方面是厂区的选址,全都远离了城镇生活区。

    另一方面,则是要求红星轧钢厂必须按照最高标准来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

    由于这些项目的核心设备都是红星轧钢厂当年以极低价格购入,初始投资成本大大降低,对于祁同伟高标准的环保要求,薛剑平亲自拍板,全都采纳了。

    在最终的合作协议中,祁同伟还力主加入了一项硬性条款,就是每个项目落地投产之后,必须提取一个固定比例的利润,持续投入环保技术的升级改造,以及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当中。

    毕竟,随着父亲军职的提升,母亲薛剑屏早晚会卸任轧钢厂负责人的职务,甚至持有的股份也会处理掉。

    只有落实在纸面上的内容,才会有长久的约束力。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