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8章 世家门阀,慢性毒药! (第3/3页)
现在不少公司在工商部注册,用的就是家族名义。
比如王文的老王家,注册的就是“王氏集团”,法人和股份拥有人写的是“王家控股”,实际控制人是他们家的家主。
一旦禁止这么搞,就意味着控股方不能再笼统地写“王家”,必须精确到具体的个人名字。
这是第一点。第二点,个人持股不能超过33.33%。
也就是说,这些商业家族的公司,以后股东名单上,至少得有四个持股人。
因为个人最多只能占33.33%,三个人加起来顶多99.99%,还得剩下至少0.01%的股份给别人。
这规定,眼下可能看不出啥。
那些商业家族的老家伙们都还在,把股份分给儿子、孙子,表面上看,家族还是那个家族,好像没啥变化。
但!老头子们总有蹬腿闭眼的那天吧?
当初分下去给几个儿子的股份,可就真真切切落到儿子们各自名下了。
(孙子未成年或者爹还在的,股份多半还在爹手里)。
且老家伙一死,底下这些儿子们会不会闹分家?
就算第一代顾念手足之情,表面上和和气气的,那再下一代呢?还能一直没矛盾?
时间是把杀猪刀,也是颗离心弹!
股份越分越散,人心越离越远,总有人心里会盘算:凭什么他拿那么多?我也想要多点!
利益分配,永远是最容易点燃矛盾的导火索。
而且,王文这政策还留了个人性必然钻的空子!
虽然规定父子不能同时持有一家公司的股份,但如果是不同的两家公司呢?
还有,规定没限制妻子!妻子完全可以和丈夫持有同一家公司的股份。
只要有人动心思,家族企业这棵大树,慢慢就会被蛀空、分化。
最终,所谓的“家族式企业”会逐渐淡出舞台,剩下的多是些个体经营者。
这就是王文这招的狠毒之处!
现在看着风平浪静,甚至对他们毫无影响,可这就像一剂慢性毒药。
等那些老家伙们一走,王文的政策就会开始显现威力,慢慢瓦解这些庞然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