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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悔过罪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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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 悔过罪己书 (第3/3页)

时的卡余额暂不显示。

    我悚然而惊,世人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铁证如山。

    人不记得做过什么,天地记得。人不清楚亏欠多少,神明清楚。人不知道罪过几何,阎罗知道。

    我以为只亏欠这方天地5.8万元,天地说不对。我以为可能亏欠此界大道14.2万元,大道说不对。

    最后,大道昭示,我过往13年来受贿恶行罪过,本息折合金额147328元5角1分。尚不包括13年前我沾长辈便宜的本息金额合计8037元5角3分。

    所谓人间法轻,幽冥法重。

    我若不在人世间伏法认罪完成劫数,待我死后入幽冥地府,阎罗殿内,包公法案之前,这147328元5角1分就是我入地狱因受贿恶行,受酷刑的刑罚依据。

    我生而为人,此前岁月,我与我的家人、亲族、国家乃至天下众生,一样劳碌奔波、吃苦受罪、行善积德、为恶犯错。

    我一朝觉悟,此后余生,我与我的家人、亲族、国家乃至天下众生,一起弃恶向善、认罪伏法、悔过修善、共渡劫难。

    我生而为人,受大道感悟、世人愿望感召,现身人前。欲言人过,先明己过,欲要罪人,先行罪己。

    我生而为人,受国法党纪、企业规章约束,坦诚我罪。国法制裁,党纪惩办,企业处罚,罪有应得。

    我生而为人,受天地仁爱,存活至今,即自身为恶,自当伏法认罪。今日靠书本著作合法收入,父母足养、妻子足用、亲族困苦也能有所备用。同时,我工资卡定期早已转存活期,已提前做好准备,以合法工资收入,上缴不义之财,以赎前罪。

    自此,再无牵挂,牢狱之灾、生死之祸,我愿坦然受之。

    我生而为人,受大道使命,又受神灵托付,但也受天魔磨砺,加之我只是中人之资,所悟实在有限。

    我愿为家人、亲族、国家乃至众生求生路而善加指引,但人类不善,大道不言, 人人均须修善自渡。

    且我也是肉体凡胎,生老病死,若离世,大家却不会自己明辨善恶、抉择道路、修善行善,如何渡劫?

    我生而为人,愿受使命,与家人、亲族、国家乃至天下众生,一同渡劫。

    这一世,人类文明末日考验,五族同渡,生灭一线。

    大道规则,神目如电,以神魔明鉴人心;

    我受使命,自身为镜,以我心映照人间。

    我生而为人,若因文明不善,家人、亲族、国家破灭,我死后因善若为神明,也愿此身与家人同葬。

    以上,我愿悔过罪己、认罪伏法、依律受罚,此番事了,我愿先自请入牢狱15日,以静待法规惩办。

    另转达两位长辈关于他们与家人同葬的托付。

    先知默罕默德托付,请信众将其原配夫人先贤赫蒂彻尸骨,能迁葬入他的陵墓,夫妻同葬。

    另一位老人家托付,请人民将其尸骨迁葬入故乡发妻陵园,生前不能久伴,死后自当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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