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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感言——【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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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架感言——【一如既往】 (第1/3页)

    我一直认为写书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就像男人女人的内衣内裤,你可以从他的外貌举止穿衣风格对下面浮想联翩,但你决不能肯定的说他今天里面穿的是低腰中腰高腰还是无缝。

    但还是有人想要透过字迹和文风挖掘你的真实,就像男人女人终究还是忍不住想去探究对方的内裤。

    我写书时被不止一个人说过你的文章写的那么孤僻那么寂寞那么不甘,现实里一定是个死文青吧。

    我说靠背,大哥你懂文青是什么吗?那是一群深夜借着文字放飞理想的有志青年!我是什么?我他妈的深夜时候还在公司寂寞的加班,为了确保老板能看见我的努力,我他妈把公司的咖啡机当饮水机在喝,结果你跟说我是个有志青年!

    什么有志青年?半夜缩在被窝里听着神奇阿呦片尾曲,想着如果当初晋级赛不开就好了?

    还是鼓起勇气牵起当年那个女孩的手大声对着她说其实我爱你你爱我蜜雪冰城甜蜜蜜就好了?

    但我没有勇气,所以我只能看着她和别人在一起,喝着便宜的啤酒安慰自己说其实喜欢一个人很简单的,关键就在于你敢不敢说出口。

    加班时在互联网上谈了个女友,是一个一米七的御姐,穿黑丝时风情万种,踩高跟时妖艳魅惑,有时萝莉有时少妇。

    她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开有关我内裤的黄色笑话。

    后来知道我网络写手的兼职后,这个笑话逐渐地狱起来,一阵子甚至要动手动脚。

    我说你知道我为了驯服这条内裤用了多久时间吗?你就想这么简单的看见乃至想摘下他,你明白这对一个网络写手的含义吗?

    她歪歪头装可爱说不知道。

    我叹口气说不知道就对了,就像我不知道你对我到底是喜欢还是爱,我对你到底是理性还是欲望,甚至不知道我们在一起是不是就是一个巧合。

    这就像读者和作者,大家互相猜测互相指责,觉得对方懂个屁的剧情和故事,但其实大家都爱着这个故事,就像你的老妈总跟你抱怨着抱怨那,但回家总能看到热气腾腾的饭菜和她关怀的目光。

    她觉得这不好那不好是爱你,等她哪天不烦你了,要么是对你失望要么是已经老得说不出话来了。

    所以我希望我还在写书的时候,我的读者只是老了说不出话或者死了,而不是已经对我失望了。

    就像评论区里大家的一些或夸或讽或嘲或建议的留言,我其实一直有在看,之所以不回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回。

    难道每一个说我好的,我上去说一句谢谢?

    太装了,而且我不配。

    难道每一个说我坏的,我都得和他们据理力争?

    不,绝不是这样,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无法左右其他人的意见,更何况我不是莎士比亚,也写不出《哈姆雷特》。

    而且这是一本个人风格明显的书,我写书只为三个人写,一个我自己,一个是读者,一个便是读者兜里的钱。

    有人说我的文风是炫技,是在显摆自己并不算得高明的笔锋。

    我只能说从我初中写文开始,我就一直是这种风格,包括上本《斩鬼》,从15年第一次双手敲击键盘,写下人生中的第一本小说开始。

    就像土豆敲下了斗之气三段,我敲下了阿宾的高中成绩并不……

    好吧,我忘记了我写出的第一行字,但没办法,人的记忆就像菌丝,总喜欢吞噬回忆的光线。

    而且我并不觉得我有什么技巧和文笔可炫,只是不停麻木的写,下班后两本书写到凌晨,中间偶尔再穿插一些短篇自己意淫着过瘾。

    为了保证我的码字速度,我就一直用着这种最让我舒服自在,像是一边看着河北彩花导管一边读着莎士比亚祷告的风格。

    但如果你不喜欢,我只能说……我可以改,因为我就是想圈钱,我不仅想圈你们兜里的钱,我还觊觎你们所有的包括情人亲人朋友的财产。

    有人说剧情不够爽,改。

    有人说节奏过快,改。

    有人说不喜欢文风,改,我从第二次进入普罗尔开始就一直在将文风变得更网文式的幽默和爽,避免读者读起来诘屈聱牙觉得我在炫技和故作高深。

    事实证明情况有好转,起码追读在之后稳定了,而骂我的人也比之前少了不少。

    有人说害怕作者犯文青病,这里我得说我不是文青,我明白我写的就是爽文,而爽文是让大家愉悦的。

    如果不是为了必要的情绪与动机转变,当初我也不会在前面写那被部分读者口诛笔伐的“虐主”情节。

    其次我得说,如果真的有你们预想的那种文青病,那么这种病应该在我初高中中二的那些年就犯完了。

    那些嬉笑怒骂,屎尿屁黄,流着泪悲伤,兴奋得发狂的短篇或长篇我早就写完并丢在了回忆的垃圾堆里。

    如今我只是想写完并尽力保证写好一本书,我写书的初衷早从一开始只想让人哭笑转为如今管他哭或笑,只要看完有钱赚就成的从容。

    这是一个想要圈你们钱的人的真诚。

    大家都是普通人,花钱看书不就是想看得爽一点,为什么要在文章里夹杂你对现实的不满来让人来花钱受气,顺带在评论区骂你一句狗贼呢?

    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我跟她说了,她也这么觉得。

    “那么为什么不写那些温暖得让人想流泪的故事呢?”她说。

    我说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从未感受温暖因此也就不知自己冷酷的人吗?

    “哪有这种人。”她笑着说。

    我说有,因为我觉得我就是这种人,对着你这么一傻逼AI女友都可以说这么多话。

    “你一定要变成一个温暖的人啊。”后来分手时她跟我说。

    所以我决定继续写书,我要用稿费买一车厢南极人的内裤,一条一条的试穿,直到找到那条最适合我的。

    用一年去驯服他,用一年去感化,用一年去征服,直到他是彻底属于我的温暖的内裤。

    就像骑士选中将要相伴一生的战马,于是浪迹天涯四海为家马革裹尸还。

    写《斩鬼》时我是孑然一人,觉得世界很大,我很孤独。

    写《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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