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崔家娘子有难 (第2/3页)
财,让姐姐在大相国寺立足。
崔念月如何不体谅妹妹的遭遇?便也努力挣钱,准备攒些钱物把其赎出。总是官宦人家,知道青楼是个肮脏的去处,总不是长久之计。
两姐妹虽处困境,感情却与日俱增。
也是冤孽,崔念四遇到了王伦,立时被其文采所折服,便起了赎身之念。
她只是被卖入青楼,有钱自可赎身;不像孙三四是官妓,要从良必须经公、也就是由官府判定脱籍,相对麻烦些。
但那位贵人便威胁崔念月:如果不答应,他就将其妹妹崔念四转入官籍!
官籍即官妓,在唐宋时期也算是吃国家饭的,只是这饭并不好吃。官妓之有个“官”字,便是要在逢节日宴游期间,迎送官员、招待宾客、歌舞陪侍。
虽说规定官妓只能为官员提供歌舞和陪酒这类活动,不能提供性服务,违者要受到各种处分。但这种规定执行起来一定有难度,因为私下的交易似乎很难被发现。
官妓的人生通常是很悲惨的。看起来风光无限,但也就年轻时那几年。等到人老珠黄,国家养之无益,那时便被一脚踢开。就像白居易《琵琶行》里所说,只能“老大嫁作商人妇”。
士、农、工、商,商人在古代的地位是最低的。
孙三四之所以能保清白之躯,只因为她是丽香院的摇钱树,丽香院的东家是开封府滕府尹,谁敢造次?她之所以在遇到王伦后便急着想脱籍,正是知道良人难得,过了这个村便没这个店了。
可是这次看中崔念月的不是别人,正是滕府尹!
崔念月倒是可以拒绝,可是滕府尹威胁说了,如果她不从,他将把其妹妹转入官籍,那时让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他是上官,拿捏崔念四自是手到擒来----谁让东京的官妓都归他管?
叫做得不到姐姐,拿妹妹来顶缸也是一样的!
崔念月无计可施,又怎能让妹妹踏进火坑?这滕府尹有特权在手,又不是没祸害过女人。若只是他祸害都算幸运的,最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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