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英雄好色论 (第2/3页)
反观登徒子呢,她老婆蓬头垢面、嘴唇外翻、牙齿不整齐,弯腰驼背,走路一瘸一拐,还有痤疮和痔疮(这他也知道),登徒子却非常爱她,还和她生了五个孩子,大王你说,谁更好色呢?”
事情到最后呢,楚王虽然并没有对宋玉和登徒子谁更好色作出正式的评定,但宋玉并没有因为登徒子的告状而受到任何责罚,这算是楚王默认了宋玉的观点。此后随着记录这则故事的《登徒子好色赋》的广为流传,登徒子便成为了好色的代名词。
“奴家便听官人辩解,难不成官人能把黑的说成白的?”孙三四是个妙人儿,把一场吃醋的故事推向情侣间的小意玩闹。不管王伦能不能说出个条条道道来,因为这件事可能产生的别扭总能消弥吧。
谁不知道,人们习惯用“登徒子”来代指好色之徒或行为轻浮孟浪之人,这已约定成俗。王伦再能在诗词之中舌吐芬芳,不信在这件事上还能颠倒黑白?
“娘子且听小可狡辩…哦不,分说。”王伦自有一番计较,后世的互联网上,有无数为前人翻案的故事。有没有道理且不谈,王伦只重逻辑。
“宋玉说登徒子好色的理由是,他的邻居美得不可方物,又倾心于他,但他对这位美女却毫无兴趣,由此可以说明他并不好色;但是登徒子呢?他老婆极其丑陋,他不但很爱她,还和她生了五个孩子,这说明他是真的好色…
然而,按照宋玉的表述,登徒夫人显然没有什么‘美色’可言啊,所以登徒子爱夫人怎么可能会是因为好色?这登徒子明明就是‘糟糠之妻不下堂’,即便自己的夫人丑陋不堪,但他依然敬爱有加,一心一意,和她生儿育女,这是模范丈夫啊!
守着丑老婆能生五个孩子,登徒子此人可谓情种,用伟大来形容一点都不差的,反正小可是肯定做不出来的。
其之所以留给世人其好色的印象,实则是宋玉采用‘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尽量夸大’的手段来诬陷他;把登徒子不在意妻子容貌的品格偷换概念,变成了好色到了极致,通过诡辩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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