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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斗殴非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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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4章 斗殴非小事 (第3/3页)

力阻止反被其威胁要打,这位石兄弟因此打抱不平!再说牛二并未受伤,他是在蒙弊大人!”王伦忍不住说。

    “是么?”推官慢悠悠地说:“侠者,以武犯禁,放着东京城中那么多做公的不管,却要你一个货郎和秀才强出头!再说牛二骚扰女眷,可有证人?”

    牛二乜着眼看众人,各街坊都知道他的为人,而且此次事件其实并不大,但是过后难免会被其盯上。有道是不怕贼偷只怕贼惦记,他若是三天两头来闹事,家人的生活、店铺的生意还要不要?那时又有谁来为自己打抱不平?

    见无人作答,王伦只能自己顶上:“禀大人,那女眷是坐马车路过,现在想来已经离去。但是此事确实是真,否则小人也不能去主动招惹牛二这等人,有道是宁与君子结怨、不与小人结仇。再说有当值铺兵都在现场,大人可以详问。”

    潘金莲的地址他倒是有,但是没必要的话不想把她们牵扯进来,毕竟女子的清誉要紧。

    那推官点点头,王伦一番话说得妥贴,更主要的是话说的相对斯文,很入他的耳。

    其实铺兵就在左近,推官根本就是懒得问。

    宋朝官府会在大城市设立“厢”,“治烟火盗贼公事”,类似于警察局;厢下面置“巡铺”,又叫做“巡警”,类似于派出所。比如汴梁城的街道,每隔三百余步,便设置一所巡铺,铺兵五人,夜间巡警收领公事。上次王伦被抓,就是夜间铺兵干的事。

    如此密集的安保,一般人基本上没有刑事犯案的机会、或者犯案后极难逃脱。王伦被冤作盗贼,除了官府昏聩,没有现场抓住其它贼人是一大要素,只能说时迁溜得太快了

    牛二横冲直撞地在街上走,铺兵说看不见是绝对不可能的,任其肆意妄为,只能有一个答案:懒得管或者习以为常了。

    王伦渐渐对这个朝代有了解了,因此偏把铺兵拉进来。也不管他们是否真的看到牛二骚扰女眷,毕竟他们职责如此。

    不能让他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不想这推官还确有做葫芦僧的潜质,他点点头:“纵然此事是真,牛二已然受了教训,你也未曾参与斗殴,倒是那石秀----”他看过去:“当街动武,视王法如无物!念你是初犯,又非本心,本官且寄下一顿打。只是牛二既伤,你需仔细照顾周全。保辜十日内若无大碍,本推官便判你无罪!”

    古代医疗条件不足,对于内出血等症状无法及时断定,于是便有了“保辜”之说。

    所谓保辜,通俗地说,就是被打的人不知道有没有内伤,就需要行凶者负责康复,在此期间内如果无事,即以伤情判定行凶者罪责的制度。

    至于期限,唐律曾对斗殴伤人定下以十日为限:“诸保辜者,手足殴伤人限十日…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宋袭唐朝制度,因此也沿用了这条律法。

    虽然对牛二这等泼皮很冤枉,但是这个制度却是极好的。

    只是苦了王伦等,做个好事还要吃这种挂落,果然滥好人做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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