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收取日伪军重要物资 (第2/3页)
、晋南,配合日军“剿共”。
-伪河南警备军:驻开封、郑州等地,负责城市警备与物资掠夺。
-伪南京维新政府部队:
-驻徐州、商丘等地的张岚峰部(伪和平救国军),兵力约2万人,充当日军“治安战”炮灰。
2.活动区域
-伪军主要驻守城市、交通线及次要据点,承担“清乡”“征税”任务,日军则集中兵力进行大规模“扫荡”。
-豫北、豫东农村地区设大量伪军据点,强迫民众“维持会”,实行“粮食统制”掠夺资源。
注意事项(历史真实性原则)
1.洛阳的特殊性:1942年尚未沦陷,但处于豫中会战(1944年)前的对峙状态,国民政府第一战区司令部驻洛阳,周边有汤恩伯部等国民党军队布防。
2.八路军活动区域:
-豫西地区(洛阳周边)由中共领导的河南人民抗日军(1944年后组建)开展敌后游击战。
-主力仍集中于晋冀鲁豫根据地,通过地道战、地雷战等方式反“扫荡”。
3.历史警示:日军在占领区实行“三光政策”,制造多起屠杀(如1941年郑州大轰炸),伪军助纣为虐的史实不容否认或美化。
王杰蜷缩在太行山附近的一处隐蔽之所里,借天微微亮光展开皱巴巴的草纸。他指尖沾着炭粉,在纸上画下最后一个据点符号——整整三十天,他用修表匠、送煤工、丧葬吹手三种身份,跑遍了郑州、开封、商丘、徐州、运城、安阳、新乡等地,豫苏皖等地日军据点。
物资清单(草纸潦草记录):
-武器:三八式步枪42万支,南部十四式手枪16万把、掷弹筒2万具,十一年式轻机枪8万把(歪把子)、九六式轻机枪4万把、九二式重机枪3.7万把。
-火炮:九二式步兵炮、一式野战炮、三八式野炮、九四式山炮、九七式迫击炮,共3700多门,炮弹若干。
-弹药:-弹药:6.5mm步枪弹(三八式用)、7.7mm步枪弹(九九式用)、30式手榴弹、九一式***。子弹580万发、各种手雷37万枚。
军用物资
-装具:昭五式钢盔、九八式军用背包、帆布子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