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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0章 辉瑞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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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30章 辉瑞的难处 (第2/3页)

辉瑞,在汽车制造这个自家主场沦为小股东”,这个说法一旦在内部或地方上传开,对管理层将是巨大的舆论压力。

    他们需要向政府、国资委、数十万员工和产业链伙伴“交代”。

    说白了你华兴集团是强,但是在汽车行业也是个弟弟。

    就算和西风小马搞出的启界牛逼到不行,但样本量太少了,不具备足够的说服力。

    第二则是“失去灵魂”的具体化。

    控股权意味着华兴掌握了合资公司的“生杀大权”。

    辉瑞内部会担忧:自己的工厂会不会最终沦为纯粹的“代工厂”?

    自己的供应链体系会不会被华兴系供应商替代?

    自己的技术团队在联合开发中还有没有话语权?

    长此以往,辉瑞自身的整车研发能力是否会“空心化”?

    待王援朝说完,他没有立刻反驳,而是思考了十几秒钟。

    “感谢王总提出的宝贵问题。非常具体,也非常关键。”

    陈默首先肯定了对方问题的价值。

    “关于股权比例,”他抬起头,目光坦诚。

    “设定华兴占51%,是基于几个考虑:

    第一,在这个合作中,华兴投入的是定义未来产品竞争力的核心技术,是品牌差异化的核心来源,也是目前市场上最稀缺的资源。

    第二,合资公司的商业模式、产品定义、用户运营,将深度依托华兴的ICT基因和现有生态,这需要主导权来保证战略的一致性和执行的效率。

    第三,从我们已经运作的案例看,清晰的控股方,有利于在创业初期减少决策内耗,快速应对市场变化。”

    他话锋一转:

    “但是,我们充分理解辉瑞的关切。

    控股权不代表独占权,更不代表不尊重合作伙伴的利益。

    所以,我们设计了‘超级多数’条款来保护辉瑞在重大事项上的否决权。

    同时,在经营层面,总经理由辉瑞推荐,负责日常运营,这保证了辉瑞的产业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在合资公司得到充分施展。”

    “我们可以探讨,是否可以在董事会下设的关键委员会,比如技术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给予辉瑞一方更多的主席席位或平衡性的安排,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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