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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党性原则和政治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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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7章 党性原则和政治良知。 (第2/3页)



    所以说,丁义珍的提拔情况能在省里通过,那是属于汉东省省委对京州市市委的信任。

    而丁义珍事件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京州市市委和市委书记李达康对省委信任的一种辜负。

    由此也可以看出李达康当初在得知丁义珍出事后是个什么心情了。

    就拿当初的办案权来说吧,李达康为什么一直想要将办案权留在省里?

    美其名曰是留在省里,能够对案件的发展有一个清晰的把控和实时了解。

    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李达康当初的真实用意。

    为省里着想是假,为自己的政治前途考虑才是真。

    嗯,李达康作为汉东省与高育良齐名的政治家,人家的政治抱负绝对不止于现在的位置。

    之前大家流传的沙李配虽然有着夸大的成分,但这又何尝不是达康书记的政治诉求呢?

    所以,丁义珍案件的影响必须要小,小到对李达康自身的政治影响最小化。

    那么相反,如果当初的办案权不在省里,那影响就是个未知数了。

    一个弄不好,就会坏了这位李书记在上面的印象,到时候其自身的政治生命也就油尽灯枯了。

    而这,就是李达康最不能接受的。

    因此,当初在谈论丁义珍腐败问题的省委会议上,李达康直接据理力争。

    “市委会议的决议我们每位同志都应该承担责任,但曾部长,你不是一直强调责任要分主次吗?”

    “那你觉得对于丁义珍当初的提名任命,谁负主要责任?”

    嗯,用曾泽云曾部长的矛来攻曾部长自己的盾。

    而说到这,宣传部长曾泽云就哑火了。

    毕竟当初丁义珍的提拔事宜是按照谁的意志执行的,在场的各位常委心中都有数。

    唉,事实胜于雄辩啊!

    想把水搞混,但人家不买账啊!

    也对,既然是辩论,谁还会跟着对方的节奏走?

    适应他人节奏的,那就相当于陷入对方的辩论思维,从而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丧失自己的节奏和思维。

    而现在,矛头已经直指市委书记李达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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