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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第二卷卷尾语 (第1/3页)
林语堂说他的写作风格是把读者引为知己,向大家说真心话,就犹如对老朋友畅所欲言一样。
写小说是没有机会这样说话的。
那就在卷尾语中说吧。
首先,各位老朋友、新朋友们,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体会到我对你们的喜欢。或许我平常不说什么讨喜的情话,也不会像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那样热言奔放。
但我的确是这样地喜欢你们。就像一艘在漆黑夜色中行驶的轮船,船长搭着双腿,晃着朗姆酒,百无聊赖之际,对着无边黑暗拉了下汽笛。
忽然——
四面灯起,笛声满海!
船长赶紧奔到船头,这才发现,原来,他不是一个人在航行;原来,他有万帆共鸣。
徐志摩有一句诗: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我不喜欢忘掉,我喜欢记住,所以我实体书第一卷扉页上写的是“见日之光,长毋相忘。”
当然,不相忘是指冒姓琅琊这本书而言,至于东周公子南就没什么好记得的。一来实在无足轻重。二来这只是个代号,我随时可以换一个。我一直不认为我有粉丝,这也是我从上本到这本,始终不建粉丝群的原因之一。负责实体书出版的编辑大大总要我给她写个tO签,反复要过多次,但我一直没写,因为我实在不觉得我的名有什么好签的。她说是粉丝就会想要签名。但我想,如果粉丝意味着追星,那我是绝对没有粉丝的;如果粉丝意味着喜欢,那我是你们的粉丝。
楼头歌舞,散作冷烟;筵前灯火,灭即残烛。
任何热度都是暂时的,任何虚荣和自以为是都浅薄无谓。写个小说而已,哪有那么多事儿?写小说对我来说是一件“事最少”的事,所以我早和几位热心告知我外界信息动向的朋友说过,不用再和我说了,让我继续孤陋寡闻吧。
柳永所谓“且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相比于锣鼓喧天,铁板铜琶,我还是喜欢安静执笔,安静低唱。
上章结尾我说谈谈风月,刚才说的就是风。作品之外,是为风也。下面说说月。
月者,自明于天,不争昼夜。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无论写得好坏,但对文字我认真的。
我刚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很有澄清历史谣言的雄心,但自从ai出来之后,谣言越来越多,简直爆炸式增长。有一次我心血来潮翻翻考证段落的段评,结果涉及ai的文史分析,八个里有五个全文胡说,不忍卒读,最后三个稀里糊涂,勉强算半错半对吧。
当时我选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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