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原告律师不要人身攻击 (第2/3页)
反正打官司谁也不能包赢,输了就输了呗,能赚钱就行。
对于住建局领导那里,曾传智也都汇报过,领导那里也没什么办法,只能让他努力先把官司赢了。
正如周云说的那样,这就是堂堂正正的阳谋,不怕你知道,无所谓。
就这样,快要开庭了,但是曾传智却没办法参加,因为他今天要到拘留所报到了。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认为,曾传智主动寻衅滋事,周云正当防卫,所以在周云跑了三趟公安机关后,曾传智被处以五天的行政拘留。
尽管他各种抗议,但是都没用,只能是收拾东西去拘留所报到了。
开庭的时间到了,周云还是和往常那样来到了林吴市人民法院,到了这里真的像是到了家一样。
轻车熟路地找到第四庭,随后便在原告位置上坐下,今天这个开庭比较重要。
等了大概十分钟左右,赛可公司的人到了,老应和一个大概三十多岁的女律师。
周云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不管对手是谁,他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赢!
庭审开始,周云的看法自不必说,保交楼项目应该被视为维稳项目,那么现在明显无法按期交房的情况下,业主应当有权了解项目进度。
对面的女律师随即开始答辩。
“首先,作为代建方,我方会努力督促施工方按期交工。”
“我方认为业主方无权查询施工进度,合同里并无该约定,且该项目并没有逾期。”
赛可公司这边的抗辩理由很简单,就是说合同里没约定,现在还没逾期呢,你说这些都没用。
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晚了,你们可以基于合同去提违约金,但是现在不能调查进度。
理论上来说在房屋交付之前,房屋所有权是归开发商的。
业主的知情权无法对抗这种权利。
这局面要是让以前被周云送进去的那些领导看的话都会懵逼,因为以前周云讲的最多的就是“依法依规”以及“按照合同办事”。
而周云的对手说的最多的就是“稳定”和“大局”。
结果现在反过来了,周云的对手在扯合同,周云在那里大谈特谈“要稳定”以及“大局为重”。
律师嘛,没点见人说人话的本事做个屁的律师,反正周云的看法是,目前的情况下,业主必须要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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