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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金店抢劫案(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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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7章 金店抢劫案(求月票) (第2/3页)

到办公室的时候,陆正峰那边关于陶聪之前入狱的案件资料已经传真过来了。

    周奕本来只是随手拿起来看一眼,因为陶聪之前已经交代过了。

    但拿起来一看,发现陆正峰发来的案件资料里居然还包含了前面的金店抢劫案的内容,并不仅仅只是陶聪的部分。

    因此周奕就多看了两眼。

    案件发生在九四年的三月初,当天早上七点,一家位于商业街的金店,营业员刚打开店门,连灯都没开,突然就冲进来三名戴着白色棉口罩的劫匪,一人手持尖刀,两人手持铁锤,对金店实施了抢劫。

    前后时间仅仅三分钟不到,三名劫匪就敲碎柜台玻璃,抢走了大量黄金首饰。

    但幸好没有人员伤亡,那位女营业员只是被踢了两脚。

    据金店老板清点后确认,三名劫匪总计抢走了两千多克的黄金首饰,涉案金额超十五万元。

    由于案发时段商业街人还很少,且作案时间非常短,因此没什么目击证人。

    不过警方还是找到了一名拾荒老人,曾在案发时间段商业街后面的一条小巷子里,见过一辆摩托车载着三人离开。

    洛河警方分析确定,这伙劫匪提前踩过点,并有着很强的反侦查能力。

    尤其是选择的作案时间,刚好是上班高峰时间,路上人流量巨大,便于隐藏。

    而且金店的实际开门营业时间是早上八点,之所以营业员七点会到,是因为金店每天早上都要清点核对一遍货品。

    而那个负责开门和清点的营业员,是老板的外甥女,直接排除了内外勾结的嫌疑。

    警方立刻展开搜捕调查,但由于没有有效线索,侦查并没有实质性进展。

    最后不得已,只能发布悬赏公告,向社会征集线索。

    案发半个多月后,当地农村有人跑到派出所举报,称村里有个家伙突然发了财,买了新的彩电和摩托车,他觉得很可疑。

    派出所也算尽责,尽管没太当回事,毕竟农村有不少人会眼红别人,见不得人好。

    悬赏公告出来后这种事他们也没少见,但还是出警去看看。

    可上门后,还没来得及问话,被举报那人突然撒腿就跑。

    最后当场被捕,一审问,就承认自己参与了金店抢劫案,还把另外两名同伙给供了出来。

    洛河警方当即对另外两人实施抓捕,但却只抓到了其中一个,另一个不知所踪。

    然后还顺藤摸瓜,查到了背后的销赃渠道,最后演变成了一起大案,把整个洛河盘踞多年的销赃势力一锅端了。

    陶聪就是在这起案件里被抓的。

    这三名劫匪,都是洛河本地人,常年无业。其中的主谋正是逃跑的那人,名叫李勇,外号老枪,时年四十二岁,是其中唯一有案底的人,八十年代就曾因抢劫罪被判刑四年。

    洛河警方发布了通缉令,但整整三年过去了,这个李勇始终没有到案。

    案件资料里的通缉令上,是李勇的身份证照片,单眼皮,脸颊凹陷,有点病恹恹,但周奕能从他的眼神里察觉到一股藏匿着的凶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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