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储蓄所劫案(求月票) (第2/3页)
况下别人根本不会发现。
只有打开头顶吊顶夹层的机关,用紫外线灯才能显现,确保了安全性。
而且他只让紫外线灯照墙上的白板,是因为人体如果长期照射紫外线灯是有害的,他可不想自己把自己给坑了。
他现在还缺的是那种小型的紫外线灯设备,暂时没找到合适的,回头有空再去淘换一下。
搞完这些之后,周奕开始静下心来梳理前世关于案件卷宗的记忆资料。
首先,他把案件资料分成了宏城和全省两个维度。
但全省的案件,暂时除了之后会牵扯到宏城的,如黄金宝悍匪案等少数大案之外,他暂时不打算整理。
因为他现在就是宏城市局刑侦支队的一名普通刑警,他还没本事管全省的案子。
宏城的案子,自然就是重点了,因为这是他目前职权范围内可以触及的。
而宏城的案子,一共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九七年之前发生,并已经侦破的案件。这类案件他就不打算整理了,虽然说不准里面也有一些像王红娜案子之类的冤假错案,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他不可能跟莽夫一样要求把所有案件都核查一遍,那样只会惹出不必要的事端,甚至变成一个刺头。
第二类是接下来即将发生,并且在短时间内顺利侦破的命案。原则上,命案基本都会上升到市局,只不过是否由三大队负责就得看案件的性质了。
第三类,就是接下来即将发生,但始终没有侦破,或是在许多年后因为刑侦技术和科技发展才得以侦破的命案,也就是悬案,警方内部也叫积案。这一类案件,就是重点中的重点,他要把所有自己掌握的档案资料都逐步整理出来。
像陆小霜的案子,就是性质最恶劣的始终无法侦破的悬案。
钱来来被孙坤绑架的案子,则是属于当时未侦破成了悬案,多年后才侦破的案件。
但对于第二和第三类案件,其实周奕内心一直有一个巨大的纠结之处。
那就是,当自己已经知道了案件的发生时间和地点之后,自己究竟该怎么做。
尤其是那些已经侦破的案件。
那些悬案,很多时候不仅不知道凶手,甚至有些案子都无法确认第一案发现场,只能由法医通过尸检来判断一个大概的死亡时间,比如即将发生的宏大碎尸案。
但那些已经侦破的案件,即便侦破需要时间和过程,但对后来看档案的周奕而言,案件的时间地点和凶手都是清晰无误的,如果在案件发生的时候,自己提前蹲守,是可以阻止命案发生的。
但是一次两次可以,可一旦次数多了,自己又该怎么解释?
尤其很多案子还是发生在半夜三更,自己不睡觉跑去案发现场救人,怎么解释?
而且从精力和工作上,他也没办法做到。
只是知而不救,良心不安。
但想救的话,就要冒很多风险。
杜晓琳案的情况,也是因为巧合才能解释过去,换一个案子他就无法解释了。
即便从证据链上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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