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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储蓄所劫案(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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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3章 储蓄所劫案(求月票) (第2/3页)

况下别人根本不会发现。

    只有打开头顶吊顶夹层的机关,用紫外线灯才能显现,确保了安全性。

    而且他只让紫外线灯照墙上的白板,是因为人体如果长期照射紫外线灯是有害的,他可不想自己把自己给坑了。

    他现在还缺的是那种小型的紫外线灯设备,暂时没找到合适的,回头有空再去淘换一下。

    搞完这些之后,周奕开始静下心来梳理前世关于案件卷宗的记忆资料。

    首先,他把案件资料分成了宏城和全省两个维度。

    但全省的案件,暂时除了之后会牵扯到宏城的,如黄金宝悍匪案等少数大案之外,他暂时不打算整理。

    因为他现在就是宏城市局刑侦支队的一名普通刑警,他还没本事管全省的案子。

    宏城的案子,自然就是重点了,因为这是他目前职权范围内可以触及的。

    而宏城的案子,一共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九七年之前发生,并已经侦破的案件。这类案件他就不打算整理了,虽然说不准里面也有一些像王红娜案子之类的冤假错案,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他不可能跟莽夫一样要求把所有案件都核查一遍,那样只会惹出不必要的事端,甚至变成一个刺头。

    第二类是接下来即将发生,并且在短时间内顺利侦破的命案。原则上,命案基本都会上升到市局,只不过是否由三大队负责就得看案件的性质了。

    第三类,就是接下来即将发生,但始终没有侦破,或是在许多年后因为刑侦技术和科技发展才得以侦破的命案,也就是悬案,警方内部也叫积案。这一类案件,就是重点中的重点,他要把所有自己掌握的档案资料都逐步整理出来。

    像陆小霜的案子,就是性质最恶劣的始终无法侦破的悬案。

    钱来来被孙坤绑架的案子,则是属于当时未侦破成了悬案,多年后才侦破的案件。

    但对于第二和第三类案件,其实周奕内心一直有一个巨大的纠结之处。

    那就是,当自己已经知道了案件的发生时间和地点之后,自己究竟该怎么做。

    尤其是那些已经侦破的案件。

    那些悬案,很多时候不仅不知道凶手,甚至有些案子都无法确认第一案发现场,只能由法医通过尸检来判断一个大概的死亡时间,比如即将发生的宏大碎尸案。

    但那些已经侦破的案件,即便侦破需要时间和过程,但对后来看档案的周奕而言,案件的时间地点和凶手都是清晰无误的,如果在案件发生的时候,自己提前蹲守,是可以阻止命案发生的。

    但是一次两次可以,可一旦次数多了,自己又该怎么解释?

    尤其很多案子还是发生在半夜三更,自己不睡觉跑去案发现场救人,怎么解释?

    而且从精力和工作上,他也没办法做到。

    只是知而不救,良心不安。

    但想救的话,就要冒很多风险。

    杜晓琳案的情况,也是因为巧合才能解释过去,换一个案子他就无法解释了。

    即便从证据链上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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