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全员恶人 (第2/3页)
也就是说,这一单无论对方有多少钱,他们只要1800元。
又怂又贪财……于大章在心里给这两男一女打上了标签。
敲诈勒索只有达到2000元才会予以立案。
他们显然是做过功课的,1900都觉得不保险,所以才要了1800这个数字。
估计也是为了分赃方便,正好一人600元。
那问题来了,被害人为什么说被抢走了一万二?
做笔录的时候,于大章他们就看出来了。
那个男人想要借此讹一笔钱。
反间计!
不对,应该叫反奸计。
他居然想用同样的方法,去碰瓷那三个嫌疑人。
一间会议室内。
“大章,你怎么看?”
吕忠鑫现在已经习惯有事问徒弟了。
“这种情况确实很少见。”于大章也是一脸愁容:
“全员恶人啊这是。”
这样的话,他也就敢和师父说。
案件还没结束,就对被害人妄下定论,这要是传出去,难免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是啊。”吕忠鑫也是挠头:
“要不就把这个案子推给支队吧,当初咱们是当做抢劫案接过来的,敲诈勒索可不是八类案件里的。”
其实他说的是气话。
都是一个分局的,既然一大队接了,自然没有往外推的道理。
“要是依着我的话……”
于大章左右看了看,确定会议室内没有别人后,压低声音说道:
“咱们已经给过他机会了,他自己不珍惜,那就怪不得咱们了。”
“而且,即使咱们现在去阻止他也没有用,搞不好还会被他咬上一口。”
现实中这样的事很多。
警察去劝阻犯罪,结果却被对方认为是徇私枉法,故意偏袒。
“那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往坑里跳啊。”
吕忠鑫还是有些纠结,他左思右想,最后一咬牙:
“我再去劝劝,万一他迷途知返呢。”
见他坚持,于大章也不好再说什么。
警察嘛,在知道结果的前提下,当然是尽可能地阻止犯罪。
不过于大章心里清楚,有那么一种人,不占点小便宜就浑身难受。
要是让他们占了理,那就更不得了啦,白的也能让他们说成黑的。
得理不饶人说的就是这种人。
殊不知,占小便宜吃大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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