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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章计司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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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五章计司之权 (第2/3页)

出的升迁空间。毕竟底层子弟和门阀、大族子弟没法比,唯有依靠国家提供的教育与之抗衡。

    “陛下,太学生一千三百人,非屋舍大落不能容纳,今恐需陛下征发徭役兴建。”张鲁说道。

    张虞在奏疏批复,说道:“兴建太学可行,但具体度支需报计相核验,无异议再由尚书台督办。”

    “诺!”

    张虞为他的唐朝引入后世先进的财政单元模块体系,如经由计司财政人员审计,为不同政府部门制定预算,如规定笔墨纸砚相应预算,或是出行的费用。

    预算超标的话,需要向直属领导上报,经丞相钟繇或张虞批准,计司官吏核验度支,并审计相应的工程预算,最终交到尚书台执行。

    因此太学的建设超出了太常本身的权利,需要张鲁找张虞、钟繇审批,有了二人的准许签名,才轮到计司统计支出。

    而计司审计权力之大,连宫廷预算都在计司的管理范围内。计司会根据宫廷各项支出制定相应预算,这笔钱由皇后王霁掌管,妃嫔俸禄、餐饮指标都有相应标准。

    出于对皇权的尊重,计司在宫中有专宦官审计。其中一项支出超标,皇后向计司知会声,便能挪用其他项目的预算。而一旦超出总预算,皇后需经计司审批才能从得到一笔钱。

    计司在内庭的直属机构为内计曹,内计曹尚书由张夯兼任,其中大长秋直属于内计曹,负责后宫支出。而张夯负责皇帝日常度支,并会提醒张虞用度。

    皇权与外庭不同,审计人员又是宦官兼任,那么意味着计司对皇权的约束很弱。其最大作用便是有利于计司统计度支,以及起到节约内庭支出的作用。

    可以说凡是有用到钱的地方,计司便有权审计。不超标还好,一旦超标就会面临一系列的审查,看是否有贪污受贿之事发生。

    因国家初建,地方州郡稍安,可以说超支之事不少。而因计司审计财政细致,众官吏无不抱怨流程繁琐,为此常有官吏上疏希望张虞取消计司,复行两汉官制。然皆被张虞否决,并厉声呵斥一番。

    毕竟对张虞而言,虽因有计司的介入导致办事缓慢,但对朝廷而言却节省了许多不应有支出。

    如尚书台中的公用墨台经常性消失,需要花钱向市场购买。计司介入管理,将依照墨台年月消耗,便锁死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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