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把盏忆当年 (第3/3页)
清泉还干净的幽蓝双眸。
还有那双小手,像羊脂美玉一样丝滑温软,微微发凉。
敷在我滚烫的额头上,像是救命的神药。
后来在地府和阎罗王拼了一回酒,他说我走错门了,重新睁开双眼之后,才看清那双眼睛的主人。
起初我还以为他是上面派来服侍我的天使。
她却面容平静无波,甚至冷冰冰的。一点见到大帅哥的热情都没有。
我都纳了闷儿了:阿卡拉这地方,怎么就会养出了这么一朵水灵灵的雪莲花?
那时候老子还是个愣头青,顶着个“大顺帝国远征军特使”的虚名,骨子里还是个土匪性子。
第一次在大殿之上,见他的父亲,那位有着花白胡须的老国王。
除了信心十足地跳了一段自创的扭屁股舞,还当众大放厥词,昏话连篇。
但谁能想到公主和绿珠都能听懂我所说的话,早知道我一定会表现的温文尔雅,风度翩翩。
算了,本来就是个小土匪。装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儿,太他妈累人!
我很清楚自个儿是个啥德行,一个刀头舔血的粗坯,绝对配不上人家金枝玉叶、美若天仙的皇家公主。
每次见到那张精雕玉琢,鬼斧神工的绝世容颜,我心里都暗暗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自卑。
公主殿下虽然不清楚我与绿珠后来发生的一切。但有了我第一次有意无意之中的冒犯,她待我总是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表情。
小爷我偏不服气,搜肠刮肚,动用三寸不烂之舌,把我能想起来的评书、故事,民间传说讲的绘声绘色,终于慢慢暖化了那块如玉之冰。
她还亲昵地送给了我一个雅号:小无赖。我很喜欢这个称呼,就像绿珠妹妹背地里叫我小混蛋。
即使我将来能够成为雄霸四海的一代帝王,能听到小混蛋、小无赖这样亲热的称呼,自己内心仍然会欢欣鼓舞。
至于外人就算了吧,谁听到谁死。
所以位那大圣人所说的: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赶快捂耳朵。我还能勉强接受。
就是说你呢,还傻乎乎愣着干什么?
麻溜举起双手,把耳朵捂上,要想活命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