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49希特勒 (第2/3页)
曼血统的人才能成为本民族同志。因此,犹太人不能成为本民族同志。
五。凡非公民只能作为客人居住在德国,且需受制于有关外国人的法律。
六。只有公民才享有决定国家和法律的权利。因此我们要求任何公职,不管何等种类,不管是中央,邦或区一级,都应由公民来担任。一我们反对无视品格和才能,只按党派观点窃取职位的这种**无能的议会勾当。
七。我们要求国家首先提供公民就业和生活的可能性。如果不能养活全国居民,就应把外国人(非公民)驱逐出境。
八。阻止任何非德意志人境内,我们要求迫使自1914年8月2日以来迁入德国的非德意志人立即离开我国。
九。所有公民享有同等权利,负有同等义务。
十。每个公民的首要义务必须是从事脑力劳动或体力劳动,个人活动不得违背全体利益,而需要全体的制约并对所有人都有利。
十一。取缔不劳而获的收入,砸碎利息奴役制。
十二。鉴于每次战争给人民生命才产带来带来巨大牺牲,必须把个人靠战争发财当作对人民的犯罪,因此,我们要求没收一切战争利润。
十三。我们要求对迄今已经组合起来的所有企业实行国有化。
十四。我们要求分享大企业的利润。
十五。我们要求大幅度改善老年人的福利。
十六。我们要求建立和维护一个健康的中产阶级。我们要求没收大百货公司,廉价租赁给小公商者,要求国家和邦区在收购货物时,特别照顾小工商业者。
十七。我门要求实现一种适合我国需要的土地改革,要求制订一项为了公益而无偿地没收土地的法令,要求废除地租,制止一切投机倒把。
十八。我们要求对损害公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对鄙视的民族犯罪,高利贷者,走私犯等应处以死刑,无须考虑职业和种族。
十九。我们要求用一项德国的公益法代替为唯物主义世界秩序服务的罗马法。
二十。为使每个能干而勤奋的能受高等教育进而走向领导岗位,国家应对大力发展我国全部国民教育事业予以关注。一切学梭的教育计划需符合实际生活的要求,通过在学校中教授公民学来树立国家思想。我们要求不分等级和职业由国家投资培养具有特殊天赋的穷人孩子。
二十一。国家为提高国民健康,需要保护母亲和儿童,禁止雇佣童工,用法律规定体育运动,推动体育锻炼,大力支持各种青年体育运动协会。
二十二。我们要求取缔雇佣军,建立国民军。
二十三。我们要求在法律上抵制报刊故意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为能创建德国的新闻事业,我们要求:
甲。德文报纸的编辑和撰稿都必须是本民族的同志。
乙。非德国报纸的出版需要获得国家的文明批准。它们不准用德文印刷。
丙。按法律禁止非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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