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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英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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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章 英雄传奇 (第1/3页)

第47章 英雄传奇

    ( 你骂吧,鲁迅,你骂我们这些穷鬼。你也就是隔靴搔痒隔河骂娘的本事?有本事你今天站出来骂几句,你敢?在死人脸上打耳光谁不会!今天的世界,恶性循环,穷人沦落为是奴隶,法律就是只能用来抽打奴隶的鞭子……强买强卖,自己吃自己的地盘,一切按潜规则办事,这是X吗?——题解。)

    我们没有钱去到北京当北漂,我们只在家里当北漂。我们也曾当过,现在的所谓英雄:下河救过人……[那时我在河边练打甲鱼,长大水,泉港开闸,一洗澡女孩被流水带离岸边,向下游漂移……【这女孩被救起之后有一段时间,她说出还有一个被水流带走的。此时时近暗夜,村后的河堤上哭声叫喊声,声声惊人。

    此时河水已退去一半,只见河中间,浪花乌黑乌黑,如女人的头发漂浮在水面,又如鳗鱼结伴游向大海。我在河堤上有点怕,几乎全村的上等男人都在水中捞人。我心里想这有什么用,几个小时了。大家都感到是一种为人的义务?近乎海里捞针,天亮之前河水退到现滩,尸体在下游百米开外的草滩上……

    一次在樟树看电影,身上仅有两块钱,半夜出场,吃了五毛钱夜食,可能什么也没有吃,回家坐船要钱,在渡口领自行车要两毛钱!(这个看自行车的女孩,有点漂亮,就是矮了一点。后来我常去樟树阅览室,一个看自行车的,一个图书管理员,两个女孩都有一笑。这是后话。)

    流浪等天亮坐船回家。这期间有时在看药都电影院门口修马路,那是因为天热,白天停工,晚上打通宵!两个搞切割线的,一个管拿电缆线的倒在那有点水的地方叫娘!另一人见状忙跑向百米开外的,有开关的地方,也就是在搅拌混泥土筑路的地方,目的肯定是去关电与叫人。当时我在十米开外过去伸手拉开电缆……那人站起来靠在有路灯的电杆上,脸如纸白。从那边似走似跑的过来六七个人,以是有些时间以后!

    一个可能是管事的问他怎么站起来了,他指我,把我羞得躲在一边。如果我还保持站在他身边表现自己有功,就等于是在现讨钱的原形!真的,我也够呛。他被电触得有气无力,我被长夜饿得有气无力,天涯共此时!查明原因:电缆被割了一个好长的口子,又正好在水洼中……就药都宾馆与药都电影院之间。

    是看《少林寺》,还是看《红楼梦》,还是看《泰坦鱼克号》……?][这一笔主要是怕以后拍摄电视剧或者电影时,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好资料,这话虽然有点两个手指遮脸。]

    我们有千千万万个,做了英雄事迹的人,只因是下层民众,只因生活在落后于城市的边远角落,只因我们的青春,我们的英雄时代,没有电脑,没有QQ,没有一夜成名的信息高速——[就是今天的世界,也有无声英雄!]

    我们的苦难时代只换来今天的一间破草屋。

    今天我们不再把曾经如神话般水库大堤,用双肩挑起的腰杆,无力直起。

    我们因贫穷漏出了屁股,我们是当今的“孔乙已”,我们是当今的“阿Q”

    我是曾林云,我是中国!

    ……

    今天没病当有病,管它,好玩。

    好久了,那个实习护士我都不认识了,真的走了吗?这期间我有好几次来这打针窒门前看她,因为没有病,不打针,不敢进得门来!今天实在是有时间,没病,没病就不能来?我买药打针,我说我有点咳?我克服几秒钟的痛,我花一百块钱,我当打一次麻将,我好玩。

    出鬼,两个绿帽子,三个白帽,都戴上了口罩,人面桃花你是谁?白帽是实习生。来给我打针的是个稍胖的姑娘。我问她这没有实习生吗?她说她就是,我说为什么胸前没有挂牌子,她说丢了,以后要补一个。我问她在这里有多久?她说六个月。我记不起那次打针是六个月之内吗?可能不是,那次那个女孩漂亮一些,说明白一点就是不胖一些。今天这个实习生也漂亮,在没有比较的情况下,谁都会喜欢!胖乎乎,黑乎乎,身高还可以,正宗苹果脸。

    我让她给我打手弯处,而不是手背,这不美观,人家一看就知道你打针了……

    她说不行,离心脏近了:

    “你是要美观还是要生命?”

    我说:

    “失去了美观生命有什么意义?”

    她笑了,左右两旁的人都笑,当然,我也笑了,自食甜果!我不但是笑了,而且还是哈哈大笑。我说我就是花一百块钱来这里玩,没有病,一边打针,一边想心思,一边写小说,乃仙境也!哦,还有手机耳机听音乐。

    我说这针太长,不要全打进去,如果血管弯的,会打到壁上,好痛——我看着她往里捅,没有到底时我就说:

    “够了。”

    她问我说:

    “痛不痛?”

    我说不痛,以后我还来,管它有病没病!

    听我这么说,她又在笑,笑得是那么灿烂,那么甜。

    有人说千金难买一笑,我花一百,买来这么多笑,难道是假的?有人还说我傻,真正干了傻事就不傻?见鬼的心态。好了,十二点差十分,该回家了!

    我曾写过一篇散文,可能有二十年了。这几年我一直在查找这篇原稿,手搞的本子可能丢失,或者在恋爱时,偷偷地放进了哪个女孩子的书包![恋个鬼,纯属野恋,或者叫《浪花之恋》。曾在收音机里听过,日本电影浪花之恋。和我一样,恋爱就像浪花一样,一漂而过,苦难一生,流浪一生!]

    也有曾进城打印过的副品。当然不只是一份,曾用过一次文学比赛,审稿员回信说:“只要不是这篇,你赶快寄来任何一篇,或者一首,都可以,只要是你自己的!

    我认为审稿员的顾虑是:散文的中心说得是曾林云的文学之路,借一个女大学生,用第一人称,作者署名又是曾林云。逻辑不符?

    标题是《消江河畔的雄鹰》。因为是自己写自己,我又怎能不写上作者是自己?然而,我又怎能自己把自己写成雄鹰?要知道这一二十年前的写作心态,文笔自然有点“花拳绣腿”。犹如小姑娘照裸,一丝不挂在镜子面前,羞喜非然!

    当时我还认为是算比较拿得出手的作品,给一在校女大学生看是否能在刊物上发表。这一女大学生在读初中时,让我爱得发疯。[打印稿是在坐车回家的路上,给这个女大学生。手稿给的是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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