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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嘉靖元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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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嘉靖元年了 (第3/3页)

划被迫破产。

    按照规定,父母等直系长辈去世,官员是要回去守孝三年的。

    官方的称呼叫丁忧。

    王守仁才刚刚熟悉内阁的事务,就不得不放下工作,回家奔丧。

    在明代,丁忧被官员们玩出了花。

    丁忧可是要回去守孝三年的啊,在此期间,朝廷的事是根本无法掺和的。

    尤其是在斗争激烈的时候,放下一切回去守孝。

    等丁忧结束,黄花菜都凉了。

    三年的时间,能改变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而且丁忧结束,回到朝堂,也不一定有你的位置。

    虽然级别没变,但之前的位置上早就有人了。

    毕竟三年的时间,总需要有人接替你的工作吧!

    于是,针对丁忧制度,出现了一个词语,

    夺情!

    夺情就是指官员在丁忧期间,由于朝廷的需要,被要求继续任职,不必去职守孝,代表便是明代的张居正,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张居正实行了“夺情”。

    还有一些官员为了保住自己的官职和权力,不想因丁忧而中断仕途,于是想方设法规避丁忧制度。

    有的官员隐瞒父母去世的消息,继续留在任上;还有的官员通过贿赂相关人员,篡改父母去世的时间,以减少守孝的时间。

    除非是实在瞒不住了,才不得不上报。

    而除了规避丁忧制度保障自己的权势之外,还有部分官员会刻意安排父母的丧事时间,或者在丁忧期间进行一些不当的活动。

    比如有的官员会在朝堂斗争激烈的时候,主动申请丁忧,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而在局势对自己有利时,又通过各种手段缩短丁忧时间,尽快回到官场。

    在一些地方,地方势力会与官员勾结,利用丁忧制度达到自己的目的。

    如地方豪绅为了让某个官员继续为自己谋取利益,会通过各种方式影响朝廷,组织该官员去职守孝,或者帮助其缩短守孝的时间。

    丁忧制度原本是为了维护社会伦理和政//治秩序,但在各种利益的驱动和各种斗争的影响下,这一制度在明代被玩出了花。

    实在是令人大呼精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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