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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八百零一章 土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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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两千八百零一章 土地确权 (第3/3页)

有那一片才适合机械种植。

    种地收割不是是问题,其实更多的问题在土地使用权上。

    在乡里准备开发那一片土地之间,大家都以为那是一片荒地,属于集体。

    结果去了县里一查,那些地都是有主的,是曾经分配出去了的。

    而更好笑的是那是四十多年前的事情了,由于管理乏力,以及当地乡民在分到土地的那一天起就压根儿没有去种过,基本都拿来当野地放羊了,而且还是家家可以去的“自由野地”。

    也就是说联合乡的路边滩涂地都是分配了使用权的,但是从分配后的那一天起,老百姓就压根没有将国家分给自己的地当一回事儿,也没有去好好经营,完全没有“这一片地是我家的”这种概念。

    对于从把土地当做自家命根子这个概念有着深切理解的夹川人来说,这简直是难以理喻的事情,夹川农村现在连田坎侧面都要抠出小坑来点豆子,几分菜地都要精耕细作到足够一家五口一年的蔬菜供给,周至虽然不是农民,但幺舅在夹川当政的时候一直狠抓农业,老爸也在区上做过支书,已经从小就对夹川的农业故事耳濡目染了。

    待到跟老赤日请教过后才明白,分地只是当时工作队过于美好的愿景,脱离了联和乡当时的实际情况,属于教科书上“生产关系超前于生产力,对社会发展并非有利”的典范。

    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彝族同胞每年会组织烧山,在烧出的地上种土豆,等到土豆收获以后,第二年会换一片山烧。

    要是继续在上一年的山种,那就会让土豆发病,减产,彝族同胞最原始质朴的农业知识告诉了他们,要像工作队那样每家固定下来,在固定的土地上种土豆,那是要糟糕的。

    听完了老赤日的解释,周至不由得笑得肚子都痛了,别说工作队了,就连自己在联和乡待过这么长时间的人,也将这一茬给忘记了,以前的彝族同胞种的是杜甫他老人家说过的“瓦卜传神语,畬田费火耕”的畲田,跟老家的种植模式都是两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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