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两千七百九十一章 《登徒子好色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进书架 下一章 回目录
    第两千七百九十一章 《登徒子好色赋》 (第3/3页)



    “不过诸葛亮南征的时候,就连我们这条路都没有,而是走的我们之前计划的那条路,经过石棉再到邛都再转到美姑,后来发现那条路虽然好走些,但矿车太多,还不如从这边走,车少得多,风景也更漂亮。”

    “好像路上多了许多少数民族了。”李一佳看向道路两边的农家,发现他们的穿着已经有所变化了。

    “对,他们就是彝族了。”周至介绍道:“虽然马边还属于嘉州市管辖,但却是一个彝族自治县,我们从现在就已经进入彝族聚居地区,直到进入他们的核心腹地,联和乡。”

    马边县城很小,汉彝两族聚居,周至将车停在一家饭店门口:“下车,我们吃大抄手去。”

    马边这里既有汉族美食,也有彝族美食,还发展出了自己的名小吃,开车路过这里,司机们都会停下来打一顿牙祭。

    蜀中所谓抄手,其实就是馄饨,不过用的皮儿比较厚,准确说,应该叫做“厚皮馄饨”。

    但是抄手到了马边又是一变,皮儿变大变薄了,能够容纳更多的馅料,等到大碗抄手端上来,周至舀了一枚放到嘴里:“鲜!”

    麦小苗嗔道:“讨厌,你干嘛从人家的碗里面舀。”

    “我先尝尝你点这个白味的,研究一下它到底有啥精妙之处。”

    “那你研究出来了吗?”

    “还真没有,就是皮薄,馅儿大,汤鲜,肉嫩,还有这个汤吊得地道。”

    “对了,还放了脆油渣。”

    “我觉得挺好的。”黄瑞山点的也是白味的,吃了一个说道:“不过挺肘子你这么一说,好像也就是汤好点?”

    周至摇头:“不是这意思,而是你知道它好,却说不出来哪里好。就是《登徒子好色赋》里的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主打一个恰当。”

    “哈?”李一佳开始抬杠:“要不要这么夸张?一个抄手都用大美女来比喻上了?”

    “不是,你们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吗?”周至说道:“为什么增一分就会给人感觉长?减一分就会给人感觉短?其实就是达到到了最平衡的那个点。”

    “这个抄手不就是?好到你都没法说出它哪里好来,但是就是比自己曾经吃过的所有抄手都好,唯一的解释,不就是那些吃过的抄手,要不这里差点,要不那里差点?”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