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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幕 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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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幕 洛克 (第2/3页)

地步,以至于携带它的人连背在背上都做不到,每次战斗前都有专用的驮马负责带着这柄可怕的武器。剑身长超过了两米,宽超过半米,剑脊如同重剑般厚重,剑刃并不锋利,但上面刻着密密麻麻的锯齿状刃口,剑身上也密布着荆棘般的倒刺。这样的剑根本不需要锋利的剑刃,只需要挥动,带起的惯性就足以毁山碎石。但问题就是连最强的兽人种,像是屠戮者、高山牛头人和巨兽人、食人魔也不会使用夸张到如此地步的武器,因为就连这些天生怪力的种族都挥舞不动这样的兵器。能将这样的武器使用自如的,恐怕只有那些黄金之血正统的巨人种族。但洛克不是,他是个看上去并不算非常强壮和高大的人,甚至看上去比起一般的农夫也强不了多少,如果不是那脸上的刀疤,把他扔进人群中就在也找不出来了。

    可是了解洛克的人都不会怀疑他是否能够自如的使用这件武器,他十三岁的时候,已经可以单手举起重达四百五十斤的巨石。那副看似单薄的身体里似乎蕴藏真火山爆发一样的力量,沉默的火上,这正是洛克另一个称号的来源。

    传闻中洛克还是灰河郡北方鲍威尔伯爵领内的一个青年的时候,一个传闻中有巨人血统的佣兵路过灰河郡,两人展开了一场角力,最后佣兵的手被在角力中生生脱臼。因为这些原因,洛克十八岁之前,就已经名满灰河北方三领,又加上洛克经常参与地方军队和贵族私兵招募的,围剿山贼强盗和邪恶生物的行动,因此他的德行和勇敢也在北方三领颇具口碑。

    当时就有许多人想这个小伙子抛出了橄榄枝,比如灰河郡驻军的前任上尉克兰福德、威灵骑士团的大团长麦克宏瑟以及灰河郡本地最著名的佣兵工会红山公会的上任公会长。但是洛克一一拒绝了,他一直想的只是和她一起过着平凡的小日子。

    洛克的双眼渐渐眯起,一幕幕往事划过脑海。鲍威尔伯爵手下青铜骑士的剑锋迎面刺来,那一刻洛克终于知道了,但凭着蛮力在面对高手时是多么的无力,对于战斗技巧的追求第一次在他的心中那么炙热的燃烧起来,但是那一刻已经来不及了。

    对方没有杀他,只是带着斗气的剑锋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条从额角到下颚的不可能再消去的伤口。洛克慢慢抬起手,拂过脸上的疤痕。

    他记得那一日在刑场上,他不顾锁着自己的脖颈的铁链和刺进脊椎铁钉嘶吼着仰起头,用尽全力向观刑台上作者的大小贵族咆哮,那声吼叫是在控诉,控诉这个黑暗肮脏的世界,控诉这不公平的世道,控诉这些靴子踩着别人的脸和骨血爬到高位的贵族。声音含着鲜血喷薄出去,他要将这鲜血喷到那些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脸上,他要站起来,因为就算是死,他也绝不再跪在这些伪善的流氓面前,尊严,这个他在十几年的生命几乎没有考虑过的词,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变得那么重要。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在刽子手努力将他的头颅压下的时候,他平生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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