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烟消云散,大无畏的人 (第2/3页)
得彷彿胸口开了一个洞口,随时有炸开的危险”可能笔者的心境较偏向洞悉感觉一事儿吧!
有人曾道把伤痛化為字,那些伤痛会消失不见,其实(有人)是别的作者的。真是的。汗!唉呀!此些作者写作是一项很好的治疗。怪不得,司马迁会用力的写《史记》吧!
司马迁(前145年或前135年─前86年),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一山西河津人)。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史学家和学家。
他撰写的《史记》被公认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因此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
汉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名将「飞将军」李广的孙子李陵主动请缨出击匈奴,兵败被俘。汉武帝震怒。满朝武都认為李陵叛降,全家当诛。
而在这时。身為太史令的司马迁却为李陵辩护。他认為李陵兵败投降是因為「矢尽道穷,救兵不至」,而且李陵是希望「yù得其当而报汉」。
李陵虽然兵败,但是他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於天下」。
司马迁这番表述却没有得到汉武帝的理解,汉武帝认為他是藉李陵之功,詆毁这场战争的主帅李广利(此人為汉武帝宠姬李夫人的哥哥),进而批评自己用人不当,造成军事失利,再加上司马迁在撰写史记时,内容有意贬损汉武帝的疙瘩,在大怒下将司马迁投入牢狱,以「诬罔」(欺骗皇帝)的罪名判处死刑。
当时的死刑有两种方式可以充抵,第一种是「令死罪入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另一种是按照汉景帝时期所颁布的法律「死罪yù腐者,许之」,处以腐刑(阉割)。
由於没有足够的金钱可以赎身,司马迁只得接受腐刑。对此他曾表示过「祸莫憯於yù利,悲莫痛於伤心,行莫丑於辱先,而詬莫大於宫刑。刑餘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
出狱后,司马迁改任中书令,发愤撰写史书,亦yù「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完成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
《史记》最初没有书名,司马迁将书稿给东方朔看,东方朔佩服不已,将其命名為《太史公书》,后世称《太史公书》為《史记》。
「史记」原乃各国史书的通称,司马迁的著述也正是参考战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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