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武大郎——黑暗命运(终) (第2/3页)
都是我的人,怎么和我斗?
除非有过硬的且有众多人证的证据,才能扳倒武松,常奕平有吗?
在这个问题之下,终于升堂了,县令常奕平主审,配有堂事、跟丁、公案、经承、值堂与招房人员,全体衙役到场,并有当地众多百姓旁听。
由于潘金莲和武大郎之死已成既定事实,便省去了很多步骤,直接由当事人武松进行陈述,县令根据巡检司与县尉提供的证据来进行裁决后当庭宣判结果,过宣判结果较重,则由州一级长官核准后执行。
武松不愧一员能文能武的虎将,虽然已经演绎过很多遍,但此时仍然痛哭流涕,把自己之前编造好的一套说辞声泪俱下的阐述了一遍,其过程中几次情绪失控,几欲昏死过去,其演技完爆当代小鲜肉不知多少条街。
由于武松作为打虎英雄在当地声望甚高,虽助县尉猛刮地皮,但其深知封建时代的虚伪嘴脸,平日里十分爱惜自己的羽毛,所以此刻旁听的百姓在武松的感染力之下哭声连连,有人甚至不顾公堂之上不可喧哗的规矩要求当庭释放武松并严惩西门庆。实际上,普通百姓是不敢公然扰乱公堂的,当下起哄者无疑是县尉派之前安排好的“法托”。
武松陈述完毕,常奕平缓缓道:“武松对上述供词可有变更?”
武松忙道:“上述皆乃肺腑之言,如有欺瞒,武松不得好死,愿受国法严惩!”
常奕平挥了挥手,旁边的公案人员立即送上记录好的供词,让武松签字画押。
武松接过供词,一字一字仔仔细细看了个清楚,确信绝无错记漏记后便低头签字并按了手印。
武松正准备长出一口气,突然感觉事情不对,他抬起头,发现公堂上县令一派之人都在看着自己发笑,那眼神好像在看一个傻 逼。
武松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每个环节自己都考虑到了,凡是有疑点的地方都处理的天衣无缝,从头到尾的证据也都伪造好了,不可能出纰漏啊!
常奕平笑着挥了挥手,公案人员给武松递上了两张文书,武松接过仔细一看,当即万念俱灰,发现自己确实是一个傻 逼!
两张文书上的内容与本案毫无关系,第一张是三天前由县尉县令联合签发的一张通缉令,被通缉之人与本案风马牛不相及。第二张是武大郎早年间在当地官府注册卖炊饼时备份的文书,上面有武大郎的亲手画押。
但!关键之处在于这份通缉令边缘的空白处有一个并不显眼的拇指印,这个拇指印与那份卖炊饼文书上武大郎的画押手印完全一致!
文书是三天前新发的公文,上面有明确的时间,武大郎的手印能留在上面证明三天前武大郎还活着,就算死了,至少尸体也是能按指印的状态,而武松由于余则成自杀时的死状十分惨烈,所以便给尸体灌毒后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在供词时把武大郎的死亡日期往前推了两天,以尸体不宜再放为由自行火化了武大郎的尸体。
那么,一具两天前就被烧成灰的人如何能在两天后的新鲜公文上留下指印呢?答案只能是武松在说谎。
这是众目睽睽之下不可逆转的证据!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